广州市物价局昨日对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的信华花园、黄埔花园、碧桂园?豪园、百荣园和在楼房销售中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共10个楼盘开出“罚单”。对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的4个楼盘拟处理意见是“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其余楼盘皆为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6月5 日《广州日报》)。
5千元违规楼盘罚单遭质疑,无非是5千元与房地产巨大利润相比反差太大,确实,5千元对当下房地产商是个什么概念?不够他们吃一顿饭,不够买半平米房子……尽管如此,面对5千元违规楼盘罚单遭质疑执法者大抵也不会理会,因为人家罚之有据。我倒是觉得5千元违规楼盘罚单遭质疑背后暴躁的问题更值得人们反思。
首先,调控政策制定有“宽严脱节”瑕疵。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经营者不按照本规定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而现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5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 5000 元以下的罚款。其“下列行为”之㈠便是“不明码标价的”。也即,商品房“不明码标价的”罚则沿用了与一般商品相同的“祖宗之法”。显然,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有天壤之别,在“商品房明码标价”被作为“史上最严厉调控”利器之一祭出的背景下,用“5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应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显然是“宽严脱节”的“杀牛用鸡刀”。理应从立法层面反思和因对,解决调控政策制定“宽严脱节”的问题。有意思的是,对于不执行此规定的商品房经营者,发改曾表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针对消费者担心对于开发商而言即使几百万罚款都不是问题的质疑,相关人士表示,发改委目的并不是要罚款,而是要让开发商有所忌惮不心存侥幸。我想请问的是,不重罚不点名又如何让开发商“有所忌惮不心存侥幸”呢?
此外,调控政策执行“严令宽行”也是调控软肋。如果说5千元违规楼盘罚单让我没太在意的话,倒是我特别注意到,据广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6月1日起广州市物价局会同有关区县级市物价局组成16个检查组,对全市78个楼盘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连续3天检查。检查得出的总体情况是,大部分楼盘都能够按规定公开全部预售房源并做好明码标价。但此次检查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7个方面。不过记者发现,在广州市物价局公示出来的《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违规单位处理情况表》中,除4个楼盘需缴付5000元的罚款之外,其余楼盘皆为责令整改等行政处罚。老实说,从中不难窥见相关部门“问题多处罚少”“问题重处罚轻”的温柔执法的影子。国家发改委曾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抓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贯彻落实,对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以儆效尤。广东省新修订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也载明:6月1日起,对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的,加价部分属于违法所得,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最高处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问题是,相关部门的温柔执法,能算已经百分之百做到“令必行,行必果”“严令厉行”了吗?
再者,调控“宽行必失信”。地方温柔执行变通执行甚至抵制执行调控政策,可以说正是多年来中国楼市走不出“屡涨屡调屡调屡涨”尴尬困局的致命伤之一。回到5千元违规楼盘罚单上说事,不少市民认为,“5000元罚单”对财大气粗的开发商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遭遇房价“潜规则”的市民黄贺军认为,违法成本太低导致商品房价格猫腻有增无减,政府如果没有铁腕是打不下真板子的。我从中看到的是,地方“严令宽行”“温柔执法”不仅在影响损毁政府公信力,而且在慢性噬咬折煞民众对未来房地产调控的信心指数。
根据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对100个城市的全样本调查数据,5月全国100个城市住宅平均价格为8819元/平方米,较上月上涨0.53%,其中76个城市价格环比上涨。尽管相关部门自说自话“调控取得了预期效果”,而民众的感受却是“外甥打灯笼,照旧(舅)”,“房价在天上,房子在地上”“今年最高价,明年最低价”依然成为他们挥之不去的心病纠结。我注意到近来相关部门几近异口同声发狠话将继续推出行政手段加强调控。然而我却要说,有无调控措施及调控措施好孬与调控效果有无大小并不能划等号,如果没有一杆子到底的执行力,一切等于零甚至是负数。(陈庆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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