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确保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安全,河南省将在全省范围推行保障性住房分户验收制度、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度以及回访保修制度等“三项制度”。
按照要求,在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前,各建设单位需组织实施分户验收,确保每套住房“入住即可使用”。分户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还需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建档案移交工作。
竣工验收合格后,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回访保修机制,认真督促参建主体及时履行质量保修责任,消除使用时出现的质量问题。
同时,按照河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要求,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在建筑物外墙明显部位永久标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及主要责任人的姓名,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全监督。
按照规定,参建单位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被投诉处理等相关情况,将被记录至保障性住房质量信用档案,并由相关部门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记者 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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