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太原市物价局获悉,从上月开始,物价部门针对商品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开始新一轮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房地产公司22家,其中,已到物价部门办理申报备案21家、已做公示牌18家、1家企业因未明码标价受到处罚。另有13家企业被要求在接到通知后的7日内,到物价部门办理商品房明码标价相关申报工作。
从检查情况看,太原市落实商品房明码标价的情况还不够理想。许多已取得预售房许可证的企业还未到物价部门申报价格公示,其中部分已办理明码标价申报的企业,并未按要求将明码标价内容在销售展厅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一部分开发商还谎称商品房已经全部售完,以逃避明码标价的相关检查。
为方便检查,对于楼盘的销售量,物价部门一律以房屋售出后的网签备案合同为准。对于已预付定金,但尚未正式售出的房屋,因其房屋销售变动的可能性不大,物价部门暂时将按照已售房源处理。
检查中,物价部门还遇到一些房地产商采取“躲猫猫”的办法,不配合检查,以及市场上存在大量的无《预售房许可证》非法公开销售的情况。对此,物价部门将联合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行动,继续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对商品房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记者 苏景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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