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呈现多空胶着的情况,不过,总价180万元以下的二手房仍受到了刚性需求者的青睐,特别是地段较好的房子,往往一露面便“售罄”。或许摸准了人们的这种心理,一些以往罕见的“陷阱”出现了,令买家防不胜防。
上周,葛先生居住小区附近一家中介贴出了一则颇诱惑人的售房广告:中山北一路靠近家乐福的一个小区有套61平方米的房子,售价128万元。葛先生正张罗着购置婚房,自然不放过这个机会,当天就联系中介去看房。虽然房子在高架边上,声音较响,但想到蛮诱人的价格,这个缺点算不上什么了。走进房内,特殊的房型引起了葛先生的注意:两间朝南的房间,一个朝北厅,与一般的老公房有很大区别。询问中介得知,这其实是一套半的二手房,当初建高架时,将其中一套的半间二手房敲掉了,给了现在的卖家。“这是否影响这个房屋的产权呢?”葛先生一问,中介半晌只蹦出几个字,“应该问题不大吧”。
回去后,葛先生托朋友到虹口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这套房屋的产权情况,了解到中介的“难言之隐”。原来这套二手房在交易中心的登记还是两套房子,其中被敲掉半间的301是使用权,只有302是产权,面积是40多个平方米。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还提醒,对于已有了一套房的买家来说,还不能买下301,因为这涉及到了第三套房。而使用权房的交易中,还涉及到户口的迁移。因此,被中介称为一套61平方米的二手房,要想真的交易,其中存在着很多复杂的问题。
像葛先生遇到的情况,在二手房交易中绝对属于个案,但也提醒广大购房者,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在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多个心眼。天下不会掉馅饼,便宜的二手房肯定有缺陷,如果中介不挑明的话,这个陷阱更可怕。特别是在买售后公房的时候,如果遇到特殊房型,一定要向这幢楼的其他楼层住户多了解,并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产权情况。除了关注产权还是使用权的问题之外,还要关注售后公房的法定同住人。因为根据有关规定,产权人转让房屋时,如果未经法定同住人的同意,受让人即便合法取得了房屋产权,也无法取得完整的房屋所有权,这是和商品房交易的最大区别。
另一个需要购房者警惕的是,一些中介带你去看房,有时并不一定是要赚买卖佣金。现在一些中介公司在让购房者签订《居间协议》时,往往会有附件《房屋买卖协议》,约定10天内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如果最终没有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很可能会被中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全额支付佣金,因为双方之间建立的不再是一种订房关系,而是建立了买卖关系了。如果再违约,就不是损失定金的问题,例如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约,或要求违约方按照约定承担违约金,甚至中介公司可以以促成交易为由要求支付佣金。因此,一些中介公司故意推荐一些暗藏“陷阱”的二手房,极力促成你签订协议。即使你发现了“陷阱”而不进行交易,最终可能还是要支付佣金。 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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