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沈阳市物价局了解到,物价部门7日对当地一家拒不执行“一房一标价”楼盘启动处罚程序,将对未销售的商品房每套处以5000元的罚款。这是今年5月1日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以来,沈阳市首次对违规楼盘作出的处罚。
据沈阳市物价局介绍,他们检查中发现,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的文华街三号院楼盘在销售中,开发单位沈阳建大汇众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执行“一房一标价”的明码标价规定。物价部门几次登门宣传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并下达责令改正的通知书,但开发单位都未予落实执行。物价部门7日对这家楼盘下达了处理通知书,启动罚款处理程序,将对未销售的商品房处以每套5000元罚款,并会同房产部门暂时中止该楼盘的销售。
浑南新区的另一处楼盘对物业费等收费项目没有进行明确公示,待售房屋的户型、层高、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销售状态等也没有标示出来,也被物价检查人员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其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据沈阳市物价部门介绍,沈阳市在去年8月份就出台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今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出台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沈阳市物价部门先后三次对市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检查,多数开发企业做到了“一房一标价”明码标价,但也有些企业未能全面落实。物价部门提示,消费者如发现有商品房销售不执行明码标价的行为,可以拨打电话进行举报。(记者陈梦阳、石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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