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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地收益计提教育资金慎防刺激“土地财政”

2011年06月10日 15:5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国务院常务会议8日部署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工作,会议要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京华时报》6月9日)

  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教育资金,加大教育投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重,这不但体现出国家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也是国有土地收益全民共享的有效实现形式,此举无疑让人欣慰、令人期待。

  然而,最近几年来各地、各级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之严重有目共睹,甚至由此滋生了盲目、无序开发乱局,妨碍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甚至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为此,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加大宏观调控和执法督察力度,以抑制地产泡沫的膨胀。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会不会再度刺激土地财政的兴奋点,值得有关方面审慎考量。

  事实上,早在此前,一些地方已经出台了政策,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其他社会建设事业,比如山东提取10%用于水利建设投入,等等。项目要投入,民生要改善,都需要资金,而受财源有限的现实约束,难免都要打土地出让金的主意,特别是某些发展项目、民生工程都明确规定了投入比重必须达到的硬目标,这势必促使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力度,否则就很难完成任务。

  因此,我们一方面需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拿钱办事,另一方面必须防止由此放大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进而引发非理性开发,给国民经济大局带来负面影响。尤其是在房地产调控前景尚未明晰的形势面前,更要慎重推进,周密操作,让土地出让收益更好地造福于民、造福于社会。□范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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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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