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有件心事让海口叶先生一家感到纠结,2009年中旬,他在海口市秀英大道阳光巴洛克广场贷款买了一套120多平方米的房子,当初开发商承诺到2010年5月底可以交房,并和买房户签订了购房合同。可时至今日,合同约定交房日期已过1年多,可房子至今仍未正式交付使用。而从2009年9月就开始每月按额偿还购房贷款的叶先生一家,至今仍在一边交着房贷苦盼房子,一边交着租金租房住。据叶先生介绍,他每月租房所交租金比房贷还多400元,和他遭遇同样窘况的购房者还有100多人。
郁闷之极:每月房租金额还比还贷金额高
“我们是2009年5、6月间买的这里的房子,当时是以每平方米4000多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套120多平方米的房子,在很快办下房贷后,我首付了60%的房款总额,需要每月还贷金额为1200元。”日前,叶先生在阳光巴洛克广场销售处介绍说,当时自己是军人,单位在下面市县,为了能找到一套合适的房子以备结婚之用,每次上海口来都是看房选房,比较之后,发现这里的房子位置较好、买房的人也多,没有多想就签下了购房合同。
“房贷很快就办下来了,从2009年9月开始,我就开始按月支付房贷了。当时这里的房子挺抢手,我签合同当天已经没剩几套了,合同上明确写明截止2010年5月底交房,而且标明了逾期交房的赔偿金额为,每天赔付购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一点五。”结果令叶先生和其他的100多户购房家庭没有想到的是,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都过去1年了,房子还是没能住进去,很多购房者不得不临时想办法解决住的问题。“我是租住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每个月的租金为1600元,比我每月还的房贷款还多400元。”叶先生说。
销售人员:房已卖完,100多套房尚未交付
在现场,除了叶先生以外,还有多名遭遇类似情况的购房者在围着该小区销售处的工作人员诉苦。“具体为什么延期交房,我们也说不清楚,我们都是刚来这里打工的,具体的问题,你可以找我们的分管领导询问。”销售处销售人员小李如是说。小李补充表示,分管领导目前不在海口,因为公司在定安有项目,领导去定安处理事情了。走访中,记者从销售人员处了解到,该处的100多套房源均已在年前销售完了,都还没有交付给购房者使用。
随后,记者致电该小区开发单位负责外宣工作黄助理。黄助理表示,目前他在负责定安的项目了,海口的情况不太清楚。
律师说法:业主应按约追讨逾期交房违约金
“既然合同上已明确约定交房的期限,也约定好了逾期交房后卖方须履行的违约赔偿金支付方式,那么买方在合理要求尽快交房的同时,还应按约向销售方追讨逾期交房违约金。”律师李君在接受人民网海南视窗记者采访时表示,业主要求房产项目开发单位尽快交房的诉求都可依据当初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来办。
叶先生说:“如果按合同上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赔付金额来维权,我的总购房款为50万元,可以得到75元/每天的逾期交房违约赔付金额,算下来,一个月的赔付金额是2250元。之前,我曾多次找该小区开发单位和销售方协调此事未果,希望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能介入此事。”人民网海南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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