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河北邯郸经济适用房的售价高于商品房,且在无施工许可的情况下预收购房款。当地物价局官员表示,经适房价格是由国家决定的,政府无需对外公开价格成因。律师称,拒绝公开经济适用房成本明细和无许可情况下预收购房款都没有法律依据。(6月9日《中国青年报》)
无需专业剖析,便可识见“河北邯郸经济适用房的售价高于商品房”的荒诞。从字面意义上而言,所谓经适房,无非就是经济和适用;而从社会功能而言,经适房则是房价高企时代,承担社会保障功能的商品住宅。因此,如果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不经济、不适用,经适房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经适房贵过商品房,谈何经济适用?
众所周知,商品房价格的居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土地成本太高,开发商要获得土地,必须交纳土地出让金。而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则实行行政划拨,可以免交土地出让金,相对而言,开发成本要低得多。并且,经适房属于政策房,可以避免市场的炒作,在这一点上,也可以保证价格的平稳。此外,经适房和商品房还有不同之处在于,由于是政府主导的保障房建设,所以避免了很多公关投入和灰色成本。基于保障房的这些优势和特点,所以没有理由比商品房的价格还要高。
但事实就是那么荒谬,“邯郸经济适用房的售价高于商品房”的出现,实际上也正暴露出经适房建设的隐忧:那就是地方政府对利益的驱逐,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疯狂。经适房经济适用、保障民生的前提,是地方政府能够按照政策的善意,切实为民生着想。但对政策善意的信任,并不足以构成对执行权力的信任。很多事实告诉我们,权力的不羁,正是各种善政沦陷的主要推手。
因此,出现经适房贵过商品房的诡诞,真正的原因,恐怕还是地方政府在执行上出了问题。当地政府利用政策善意,主动充当起了开发商的角色,正是这种逐利的动机,造成了经适房价格的居高。这,似乎又是权力的某种惯性。经适房的政策善意,在当地权力者眼中,不是民生的福祉,而是权力发财创收的机会。从权力的这种逐利心理去分析,经适房贵过商品房也就不难理解。因为,此时的当地政府,显然不再是民生的改善和保障者,俨然已经异变成以牟取暴利为目的的开发商。
无论是陕西洋县需一次性交纳30年房租的“鹅城式收费”,还是邯郸“经适房贵过商品房”的荒诞,这些乱象都足以说明:保障房建设的善意,正在被某些地方权力所扭曲。而缺乏完善有利的制度,以及公开透明的监管,恐怕正是某些地方权力抛开公共服务职能,打着经适房的幌子开发谋利的原因。而地方权力的这种扭曲和颠覆,无疑是对公平正义的深重伤害,同时更是对民生的漠然。从邯郸政府拒绝公开经适房成本明细来看,依傍公权、打着民生幌子谋利的“政府开发商”,要比那些在市场中逐利的开发商更可怕。
经适房贵过商品房,政府成了开发商?邯郸市政府拒绝公开成本,持着“经适房价格是由国家决定的,政府无需对外公开价格成因”当挡箭牌,恐怕难以成为权力自肥、扭曲政策善意的遮羞布,也无法掩盖其逐利伤民的本质。(时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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