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滁州“一房两卖”两被告人张太庆、赵长保涉嫌犯诈骗罪一案,6月9日上午在滁州中院一审宣判,以犯诈骗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张太庆、赵长保有期徒刑15年、7年,并各处罚金10万元和5万元。
被告人张太庆系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合同工,2000年8月抽调至滁州市开发区拆迁办工作。法院审理查明,自2005年起,张太庆利用在拆迁办工作之便,虚构能从拆迁办内部购买到拆迁安置房的事实,对外销售虚假的安置房并开出虚假安置证,共计卖出13套虚假安置房,骗取他人钱财154.22万元。
2007年10月,张太庆虚构能买到滁州市蓝天西区安置房的事实,以每平方1600元至1650元的价格提供房源给杨某(另案处理),杨某介绍给他人购买,由张太庆开出虚假的安置证,杨某加价卖出后从中赚取差价。2009年杨某与滁州市润通中介经营者齐某(另案处理)约定在其中介挂牌出售被告人张太庆虚构的安置房,从中牟利。张太庆共通过杨某卖出6套虚假安置房,骗取钱财102.3万元。2007年,此后张太庆有与张某(另案处理)“合作”,卖出3套虚假的安置房,骗取钱财49.2万元。
2008年7月,被告人张太庆与赵长保结识,张庆太虚构能从拆迁办内部买到拆迁安置房,与赵长保约定以1600元至165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提供安置房源,开出安置证,由赵长保介绍他人购买。赵长保联系买家并在滁州市部分中介机构公布此信息,如有买家购买,赵长保在得到张太庆确认有安置房源后,以1800元至23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出售给中介机构,再由中介机构加价卖给各被害人。赵长保在各被害人付清房款后,按约定将房款转账给张庆太。
2009年4月,群众匿名举报赵长保从张太庆处购置多套安置房之事。同年5月,滁州市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人员对赵长保进行谈话调查,赵长保予以否认。自2009年6月以后,赵长保明知张太庆无法交付安置房,但为了从张太庆手中拿到安置证对外出售牟利,仍不计后果通过中介公司联系买房人,销售虚假安置房。两被告人共通过中介向外卖出9套虚假安置房,诈骗钱财165.2万元,赵长保骗取35.3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张太庆外逃,其于2010年3月19日被抓获归案,从张太庆处追回赃款207万多元。赵长保被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从赵长保处追回赃款23万多元。在本案审理期间,张太庆检举他人涉嫌犯罪事实,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查明检举属实。 (冰雨青)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