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省发改委公布《河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新建商品房及二手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让消费者明明白白买房,不再担心开发商在房屋信息上玩猫腻。
政策已实行十几天,执行的效果怎么样?近日,记者在郑州市走访发现,许多商家在执行“一房一价”政策时遮遮掩掩,房源及价格等房屋信息并没有“有一说一”。
■新政
商家应公开房源,执行“一房一价”
《细则》指出,已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无遮挡,且标示投诉举报电话:12358。同时还应公布: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当期销售的房源情况以及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
■走访
信息遮遮掩掩,消费者难明白
6月10日,记者来到位于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处的一售楼中心。记者在该售楼中心的南侧看到了标价牌,上面标明了每套房子的单价及总价,还公开了物业费等收费情况。由于该楼盘的销售已经接近尾声,大多被销售出去的房屋信息被深色的纸覆盖。
记者仔细观察后,标价牌上虽然公示了房屋的单价及总价,但没有标明公摊面积、绿化率、车位配比率等信息。
“房子的公摊面积有多少?”记者问。
“咱们的得房率非常高,在80%左右。”一王姓工作人员说。
记者称看中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让该工作人员算一下价格。记者看到其没有写明单价,只写了房屋的面积和总价。
记者以总价除以面积得出的单价发现,该工作人员给出的价格比标价牌上公示的价格每平方米低了近200元。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航海路与城东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处售楼中心,环顾售楼大厅,并没看到标价牌。直到记者采访完离开时,也没有了解到应该公示的房屋单价、公摊面积、绿化率等信息。
二手房销售对新政执行得怎么样呢?记者来到位于东里路上的一家二手房中介。在这里,记者并没有看到标价牌。
“我想买一套两室的房子,价格在50万元以下,你给推荐一下吧。”记者直奔主题。
工作人员拿出一个本子,开始在上面写出某小区的一套房子,并注明了面积及总价。该工作人员开始写的总价是42万元,后来感觉不对又改成了43万元。
“本来以为房屋明码标价后,消费者就可以明明白白地买房卖房了,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还要多长个心眼,要货比三家。”正急于将自己房屋转手的程先生说。
记者将情况投诉到金水区物价局,一名工作人员回复记者说,会尽快把情况反馈给监察科的工作人员,商家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按照《细则》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房一价”的,最高每套房可处以5000元罚款。(首席记者 李红 记者 郭跃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