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兰州市工商局市管二分局执法人员多次协调沟通,6月14日,该局建筑房地产市场工商所成功调解两起购房纠纷案,其中一起纠纷案长达十五年。
记者了解到,消费者王先生在1996年9月与兰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当时全额缴纳了购房款及锅炉增容费共计221796元,并于2008年11月领到了《房屋产权证》。但令王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该《房屋产权证》中的购房实际面积竟与合同面积不符。王先生随即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以其诉讼时间失效为由不予受理。王先生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向工商部门投诉,希望房地产开发公司退还其多收的购房款及锅炉增容费。建筑房地产市场工商所受理该投诉后,指派执法人员展开调查取证,先后五次与相关企业负责人及律师进行协调和沟通,最终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意退还消费者王先生多交的房款及相应补偿费用共计2万元,这起长达十五年的购房纠纷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市民胡先生是由于购买了“无证楼盘房”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2011年3月胡先生看中了兰州市近郊某楼盘住房一套,在与房屋中介公司签订《购房协议》后,当即交付购房定金和购房款共计28.2万元。后来胡先生通过职能部门查询得知,该楼盘一直未办理《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属“无证楼盘房”。随后胡先生多次与中介公司进行协商,要求退还购房费用,但该公司始终没有对其做出明确答复,一拖再拖。经过工商执法人员多次调解及宣传法律法规后,中介公司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及违规代理销售“无证楼盘房”给消费者所带来的危害,主动向胡先生赔礼道歉,并同意退还胡先生购房定金及购房款28.2万元。(记者 蒋 聪 通讯员 刘友权)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