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入住的小区车库被另作他用,你该怎么办?渝中区大坪时代新都小区188户业主联合起来,状告开发商和农贸市场,要求恢复车库功能。昨天,渝中区法院民二庭向重庆晚报记者透露,该院已经作出一审判决:还原车库功能。
昨天,重庆晚报记者走访现场发现,该小区车库基本修复完成,只是还没安装相关设施设备,目前尚未正式投用。
起诉原因
入住时小区就没车库
渝中区法院民二庭负责人称,时代新都小区是栋单体楼,3至29楼为住宅,共有270多户业主,有专业物管公司管理。
小区业委会主任谭萍称,该小区2003年7月交房。自入住起,小区负一楼、一楼、二楼就是农贸市场,没有专门的车库和停车场。业主的私家车只能停在外面公路上,或者停在附近停车场。
业主李先生称,原来的小区环形通道上,存在脏乱差且经常拥堵。
业主诉求
要求恢复车库功能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健康,是时代新都小区188户业主的共同代理人。
陈律师称,开发商和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合同所附的《房屋面积汇总表》载明,已经营多年的负一楼农贸市场,本来是车库。后来调查发现,在时代新都的设计中,负一楼的功能也是车库,但开发商在楼盘竣工后就将负一楼出租改建成农贸市场,侵犯了业主权益。
律师称,业主要求开发商和农贸市场将负一楼恢复为车库、改变脏乱差的环境;由于业主从入住到起诉一直没停车的地方,要求开发商和农贸市场连带赔偿每户业主1万元经济损失,共188万元。
法院判决
将负一楼恢复为车库
时代新都开发商、中滇成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人、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陶于权称,该处农贸市场是按政府要求设立的。因为七牌坊、红光村市场拆除后,大坪地区就没有农贸市场,为了满足当地居民需求,开发商将时代新都的负一楼、一楼、二楼租赁给友祥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农贸市场的经营点。
去年9月,负一楼的租赁合同到期,开发商按政府要求收回,目前正在修复其车库功能。友祥公司称,办农贸市场是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是合法经营。诉讼中,他们因为合同到期已将负一楼还给开发商。
民二庭负责人称,目前证据表明,负一楼是为满足广大业主需要而设计的车库,将负一楼开办为农贸市场违反合同约定,侵犯了业主权益。所以,该院判决将负一楼恢复为车库。针对业主要求的经济赔偿,民二庭负责人认为,业主没有证据证明他们的财产损失,而且要求的精神损失赔偿也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所以不予主张。不过,有4位业主认为法院没有为其主张经济赔偿,目前已上诉到市五中院。
昨天,重庆晚报记者前往时代新都,看到负一楼出入口顶端已贴上禁鸣喇叭、限高等标志。工作人员汪某称,今年4月11日,他和另外20多个工人一起进场,对负一楼进行施工改造。律师陶于权称,施工计划6月完毕,待手续完成后才能投用。(记者 罗彬 实习生 于希)
这些情况
业主可起诉
渝中区法院民二庭负责人称,业主可以从业主、开发商、物管三方面进行维权。
针对业主 物权法规定,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当个别业主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危及到其他业主利益时,被侵害的业主就可以起诉。
针对开发商 小区开发商如果违反合同约定,随意更改房屋及小区设计、逾期办理房产证、逾期交房、提高容积率、房屋面积缩水,都可以根据《合同法》规定向开发商索赔。需要提醒业主注意的是,起诉前一定要搜集证据。
针对物管 小区有许多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但业主一般都没有单独使用。比如小区外墙打广告、小区电梯打广告、小区公共车位收益,这些都属于业主共有。如果物管没有经业主大会同意而出租,或者产生的收益没有分给业主,业主或者业委会都有权起诉讨要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