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业主与物业企业间存在的诸多矛盾,昨天,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布《哈尔滨市物业管理行业自律公约》,这是我市物业管理行业首次自发倡导组织签订的行业公约。《公约》要求各物业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或政府定价收费,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乱收费,不侵占业主公共利益”。
据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有700余家物业企业,其中近三分之二已加入到物业管理协会。
核心提示
哈市物业管理行业自律公约
一、遵章守法。自觉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诚实守信。严格按合同约定或政府定价收费,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承诺;协助业主规范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按规定公布资金收支情况。不乱收费,不侵占业主公共利益,不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公平竞争。自觉遵守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原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在参与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中,抵制各种不正当竞争;在移交物业管理项目过程中,不互相设置障碍,依法平稳做好交接工作。
四、规范行为。加强企业自身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杜绝恶意弃管行为的发生。
五、优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房屋维修和养护,公开办事制度,公开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受理居民报修,急修项目1小时内到现场;坚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做到“电不过夜、水不过天、小修不过3天”,维修及时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六、环境达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标准,加强对居住环境的管理,严管私拆乱建,搞好综合整治,楼院干净整洁,设备设施完好,车辆管理有序,道路完好畅通,绿化养护达标,治安秩序良好。
七、密切配合。主动配合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备设施的维修和养护工作;协助公安、消防、城建等部门做好治安、防火和城管工作。
八、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政府(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及相关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服务,改进工作;自觉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征求意见,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九、共建和谐。积极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小区、安全小区达标评比等活动,丰富社区文化生活。
十、执行公约。本公约是会员大会共同约定,对会员及全行业具有约束力;协会是执行公约的监督机构;公约执行情况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对违反公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会员资格;建议行政主管部门降低或取消资质的处罚。(于志华 记者 刘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