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早前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我市商品房销售必须在6月18日前完成“一房一价”的相关公示工作。6月19日,记者走访市内多个在售楼盘销售中心发现,这些房地产企业大多已对在售商品房完成了“一房一价”公示,但部分企业的价格公示牌信息不够完善,部分看房市民期待有关部门加强监督,共同维护“一房一价”政策的实施。
价格牌成看房者必看“项目”
在位于龙骨路的一个销售中心内,按规定公示的“一房一价”及商品房销售标价牌被粘贴在了销售中心的宣传栏上。在公示单上记者发现,除了每套房源的价格被明码标示外,商品房的各项信息也被较为完整地公示出来。在商品房销售标价牌上,标明了房源概况、基础设施配套、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几大项内容。其中,房源概况包括该楼盘内的房源总数及土地使用起始年限,收费项目也细分至车位租用、物业收费等各项收费。通过该价格牌,整个楼盘的情况清晰明了地展示在消费者的面前。
记者在现场观察了一段时间,发现不少前来看房的群众都对公示的内容十分感兴趣,纷纷围在标价牌前,仔细阅读相关情况。该楼盘售楼部部长梁峻源告诉记者,自从标价牌被公示出来后,就成为看房者选房的必看“项目”之一。
梁峻源称,经过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后,该楼盘早在本月16日就完成了相关的公示工作。在“一房一价”的公示中,主要是结合户型、楼层等情况,明确标识在售一百多套房源的全部价格信息。此外,也对其他各项需公示的内容作出了清晰的标示。
通过多天的观察,梁峻源认为,“一房一价”的实施,对进一步促进消费者的购房欲望有一定的帮助。通过明细的价格牌,消费者能按照自己的情况,挑选更为适合自己实际需求的房源。同时,明码实价的销售模式,也推动了销售的透明化,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提高大众购房的信心。
随后,记者来到了西堤路、蝶山路内的一些销售楼盘,发现这些楼盘也都完成了相关的价格的公示工作。
部分楼盘公示信息不够完善
虽然大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完成了公示,但记者在走访时发现,部分楼盘存在公示信息不够完善的情况。
在西堤三路的一个销售中心内,记者在销售人员的指引下,看到了摆放在销售中心一个夹子上的价格表。此价格表不仅摆放的位置不显眼,而且公示的内容也不够详细。仅有一页纸的价格表上,只标明了少量房源的“一房一价”内容。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标出的是一期还未售出的房源,其他已经销售的房源则不再公示。而对于一些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的情况,销售人员则表示还没有进行公示。
对于“一房一价”的公示情况,记者在一些销售中心外随机采访了部分看房的市民。大部分看房者都对明码标价的做法表示欢迎。但针对公示信息不完善的情况,有市民表示希望监管部门进一步监督各个开发商落实和完善各项公示信息,共同维护实行“一房一价”政策的实施。(欧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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