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百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量,无疑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6月27日,记者在举行的2011年银川市住房保障民生工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保证廉租住房项目的顺利实施,银川市积极拓宽建设资金筹措渠道,从市财政、土地出让金、公积金贷款及国家专项资金四个渠道,保证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
据悉,2008年,我市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本市住房保障资金的来源:一是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二是每年从土地出让金中按出让净收益的10%或出让总金额的2%提取,并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三是争取国家支持保障性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四是争取国家对中西部财政困
难地区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这些资金的落实,有利地加快了全市廉租住房建设进度。
此外,银川市还制定了《银川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廉租住房的暂行规定》,明确在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和商品住房小区按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配套建设廉租住房。配建比例分别为,新建经济适用小区配建10%的廉租住房,新建商品房则配建5%。(记者 马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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