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买房、买商铺未办理商品房买卖登记备案手续,18户“业主”价值1000万元的房产面临被法院拍卖!昨日上午9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业主”朱×君等18户案外人举行执行听证。这是市中级法院为进一步保障执行案件当事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和对执行标的物处置的知情权而举行的听证会,为全程监督、见证执行异议听证程序的公开公正,该院还邀请了2名中山市人大代表参加旁听本次执行听证会。
据介绍,此前,朱×君等18名当事人分别以各种形式购买了位于中山市石岐区青溪路38号的多套商品房和商铺。可是,所有的房产交易均未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登记备案手续。随后,地产开发商由于卷入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中,其名下所有的房产都要被拍卖以清偿债务,于是,朱×君等18名当事人价值1000万元的房产也面临被法院拍卖的命运!
对此,朱×君等18户案外人对法院的执行裁定提出异议,他们请求法院停止对上述房地产的强制执行拍卖程序,以保障自己的房产不被拍卖。
在昨天的听证会上,朱×君等18名当事人与申请执行的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代理人当庭展开了质证。听证之后,法院将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区分不同情形,合议后择期依法作出裁决。(记者李冀珩 通讯员金涓、李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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