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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带人看房物业要收服务费 该收不该收?

2011年07月05日 15:18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我并不需要物业陪同看房,业主也同意我单独带人看房,而且物业公司也没有陪同看房的意思啊,不过拿一下钥匙,为什么要收5元/次的服务费?”昨天,合肥某房产中介公司的宋先生诉说了自己的遭遇。

  中介倒苦水看房收费为哪般

  前段时间,宋先生带人到政务区的山水名城小区看二手房,卖房业主将钥匙交给物业公司代为保管,而每次宋先生去物业办公室拿钥匙时,天达物业的工作人员都要收取5元/次的服务费。“第一次去被收了10元,说可以看房两次,票据是开了,然而我向市长热线咨询收费是否合理后,物业不给我看房了,退了我5元钱,把票据拿走了,还说钥匙只有业主本人才可以拿。他们说收的是服务费,我不明白,又没有陪同看房,提供什么服务了?”

  记者辗转联系到天达物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钱主要是为了小区的安全着想,万一钥匙外流,或者看房后忘了锁门、关水、关电什么的,可能引发许多问题,到时还要物业公司负责,会增加公司的人力成本和工作压力。“现在我们将钥匙集中,由专人管理,除非有业主的委托书,否则只有业主才可以拿钥匙,这也是对业主负责。”

  无独有偶,另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高先生也有同样的遭遇,前几天他带人去国际花都六期的蓝蝶苑看房,从物业公司拿钥匙时,物业说要收20元/次的看房费,高先生要求开具发票对方不给开,于是他就放弃了去小区里面看房。“这情况其实挺普遍的,我在工作中经常遇到,比如岸上玫瑰5元/3次,山水名城以前10元/次,但像这里收费这么高,连收据都不给开,就有点太过分了。”

  那么,物业公司收的这又是什么费用呢?“物业说收的是维修费,小区里电缆线坏了,线路坏了什么的,作为维修基金。两者到底有什么关系呢?”高先生苦笑着说。

  该收不该收说法不一真纠结

  那么,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收取这项费用呢?合肥148法律咨询中心的一名律师告诉记者,这要看物业的行为是否经过业主授权。如果物业已经与业主达成了约定,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委托代为保管钥匙,这笔费用就算是工作人员的劳务费。而如果物业没有与业主达成协议,就要看这项收费是否为物价局核准的项目,核准项目是会提供发票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的职权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在未经业主授权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不应从事与物业服务无关的工作并据此收费,所以关键还是看业主是否授权。”

  市房产局物业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则说,物业的这种行为不好界定,也不容易管理。物业公司在业主专有面积以内提供服务,有很多都是收费项目,这个不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收也不违规,但最好将收费项目进行公示。

  市物价局一名姓卢的工作人员表示,房产中介公司属于市场行为,往往一套房屋可以带很多买主看房,物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是可以的,但得提供发票。如果不提供,可以向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反映。

  “举报得提供证据,如果对方不提供发票或者收据就难以取证,为了得到证据,得先把钱交了,再等待物价部门的处理,费时又费力,纠结啊!”高先生直摇头。

  -延伸阅读

  福州:持“三证”应放行

  2006年9月,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发的一份文件规定,中介经纪人带客户到小区看房时,须出示业主委托书、中介公司的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经物业方核实确认后,物业处工作人员必须予以放行看房,不得阻拦及索要费用。同时经纪人进入小区后,不得随意走动、破坏公物,不得有到处散发、粘贴广告等影响小区管理正常秩序的行为。

  □本报记者 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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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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