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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称:房屋装修防水不利 家装企业负全责

2011年07月06日 10:57 来源:西安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天赐苑小区的杨业主向记者反映:“家中防水做了三遍,可仍漏水严重,找装饰公司解决问题,他们说是楼房施工的问题应该找物业,可找到物业他们又推脱是装饰公司的责任,我应该找谁维权”?

  对此记者专门咨询了市装饰协会尚工,“防水没做好是装饰公司的责任,业主应找装饰公司解决漏水问题。”尚工进一步解释道:“每栋楼房在施工时都会做防水处理,但为什么我们在家装过程中还需要防水这一道工序呢?就是为了避免楼房施工方防水不彻底,留下隐患。所以,像杨业主家中出现的问题,应由装饰公司负全责。”然而,为何三遍防水都不合格,尚工解释道:“防水材料与施工工艺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防水工程的好坏,消费者与装饰企业不妨在这两方面进行深入的检查。”同时,记者也联系上了给杨业主装修的西安鸿途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会继续追查漏水原因,找出症结后及时调整,并且保证会对杨业主家的防水问题负责到底,直到闭水试验合格为止。”

  管理费远高于标准消费者应自主拒绝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读者向记者反映:“我在峰光无限签订了家装合同,可看完之前贵报的报道后发现,行业规定装饰公司管理费收取标准为工程总费用的10%,而峰光无限却收取了我22%的费用,我该如何维权?”

  对此记者走访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很多业主在选择家装公司之初往往忽视合同内容,尤其是对其中的管理费收取,质保范围与期限以及责权分配等问题视而不见,只关注商家的折扣与买赠内容,导致维权困难。鉴于该读者已与商家签订装修合同,现在维权对自己不利,建议业主与商家进行沟通,争取挽回一些损失。对此,记者专门致电峰光无限总经理由峰,他却这样解释道:“我们收取的管理费用的确高于行业标准,但这是经营需要,要知道,大折扣的竞争之下,企业折扣做到八折以下基本上已经是亏本的范围了,所以我们得找一个平衡点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因此我们只能选择提高管理费的费用。其实,这种操作模式在西安市场上还是存在的,比如城市人家的管理费也是高出标准的。如果消费者觉得很难理解的话,可以比较工程总费用的多少,而不必纠结在管理费上。” 记者 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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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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