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召开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作推进会上获悉,2011年,内蒙古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44.54万套,截至6月底,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共开工27.39万套,开工率达61.5%。
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201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共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26.41亿元,比2010年增长80.3%。与此同时,内蒙古注重切实有效地拓宽资金渠道,将原来提取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20%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调整为按土地出让成交价的5%-7%提取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明确要求中央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资金,也按一定比例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出保障性安居工作建设,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下,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在用地供应上,内蒙古要求各地切实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并落实到具体地块,并按照各自承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明确土地供应计划;把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作为约束性指标,明确提出凡因建设用地计划不足或计划不落实影响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地区,不得为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
此外,内蒙古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强督促检查,并作为对各盟市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地区进行约谈问责。(记者 王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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