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通知》,要求各地住建部门主动介入项目前期工作,优化审批程序,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提前介入 超前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规划部门要将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纳入“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对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要提前做好空间布局、项目选址等工作。下一年度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选址和落地工作要在上一年年底前完成。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主动介入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在土地划拨或招拍挂之前,提前对地块进行实地勘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在规划方案设计上,要控制各类住房的套型面积,针对保障性住房供应对象的特点,确定规划设计方案。要增加小户型数量,优化户型组合和设计,尽量增加保障性住房套数,为保障对象多提供小户型、功能齐、质量保证的住房。
并联审批 快速办结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优化审批程序,在行政审批和许可中,简化和合并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间,将常规的串联审批优化为并联操作,实现一个窗口、一个公章对外,并实行“红灯”警示。
各有关部门要对每一环节各事项均实行并联办理,采取联合踏勘、联合指导、联合会审、联合施工图审查、联合竣工验收。要对开工前各阶段需提供的申报材料一次性提出清单,以《项目申报材料告知单》的形式发给项目单位。
按照建立绿色通道的要求,将各项审批办理时间缩短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5天、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10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3天、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7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5天、施工图审查3天、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1天、放线验线5天、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天、质量监督手续5天、安全监督手续2天、合同备案手续即办。同时,进一步加大网上审批推进力度,开辟快捷便利的网上审批通道,凡能通过网上办理的均实现网上办理。
公开透明 阳光操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运用制作办事手册、互联网、公告栏等形式,将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权限、设立依据、申报条件、报送材料、审理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向社会全部公开,对审批的受理、承办、办结和告知等各环节和办理过程向社会公开。
通知强调,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把实行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办理效率作为行政效能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及跟踪问效,强化监督检查。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失职渎职、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未及时完成等后果的,严格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通讯员 刘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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