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召开的市委、市政府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提出,8月20日前拆除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违建房屋,并登记锁定村(居)民个人违建面积等详细情况。
根据部署,拆违行动目前已进入调查摸底阶段。工作人员将深入到单位、村(居)民家中,查清违建的时间、类型、面积以及违建户基本情况,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并登记编号、填写表格、绘制现状图,做到一户一图、一宅一表,表图相符。按照先单位后个人,先干部后群众,先自拆后强拆的原则组织拆违。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自觉带头拆违。
按要求,党员干部给予1个月自查自纠时间。8月20日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违建必须自行拆除,逾期拒不拆除的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强拆,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员干部的责任。
凡主动申报,自行拆除的,无论违法建设面积多少,一律不作为问题追究。凡不主动申报,但经核查有违法建设的,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拆除而被强制拆除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据悉,全市查违拆违工作进展将实行一日一报制度。(记者 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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