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孙女士昨日向本报倾听热线诉说做了傻事:名下已有两套房,新近又看中了一套,因受“限购令”限制贷款受阻,在售楼小姐建议下,夫妻俩办了假离婚,现在婚离了,房子还是买不成。
去年底,已有两套房的孙女士和老公看中王家墩一套200多万元的房子,一合计,如再买该房银行贷款利率要多交10%,且首付款达60%。售楼小姐给她夫妻俩支招:“你们办个‘假离婚’,只要其中一方名下没有房子,就可以按买首套房的规定购这套房了。”夫妻俩听从售楼小姐出的“高招”,次日就到民政局拿了离婚证,将已有的两套房,分为一人一套。老公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卖给一家中介公司后,“夫妻”俩再到这家楼盘以老公之名买房子,并按首套房缴付给售楼部30%首付款61万元。
银行在审核时,查出男方名下那套已卖给中介公司的房子还没有过户,遂拒绝新购房的贷款。这时售楼小姐又给孙女士支招,把她名下的那套房子过户到“老公”名下,新房还是能以首套房规定购买。孙女士正欲将自己名下的房子办理过户给“老公”的手续时,一律师朋友提醒她说,“房子一旦过户给‘老公’,复婚时,就得按男方的婚前财产来处理。如果‘老公’不与她复婚,那损失就大了”。孙女士一听,当即打消房产过户给“老公”的念头,转而找售楼小姐退房,但售楼小姐不给办理。
昨日,记者陪孙女士到售楼部,售楼部一负责人则说:“即使出招也可以理解,因为这套房没卖掉,售楼小姐就拿不到提成。”经记者协调,售楼部负责人才答应尽快帮孙女士办理退房退款手续。(记者梅国胜 实习生肖会芳 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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