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改办昨日召开千人大会,对我市下半年城(棚)改建设项目监管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要求参与施工各方按不同职责,对城(棚)改房屋工程建设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规范 监察大队统一执法
我市下半年建设任务繁重,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面临严峻形势,为确保全市12万人顺利回迁,市城改办昨日召开全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对城(棚)改造项目的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
据介绍,为强化监管队伍,市城改办已将规划、土地、建设、房产监察执法能力相对集中,统一由综合监察大队行使行政管理权、处罚权。会议要求,各区、开发区8月5日前成立相应机构,全面规范我市城、棚改建设项目监管。监管范围包括所有获得方案批复的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管内容涉及建设项目批后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扬尘、噪声等现场控制管理。
监督 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我市将强化监督检查,对取得方案批复的改造项目全部纳入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管范围,并在工程开工时全面介入监督。各区、开发区城(棚)改办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每月至少对辖区所有改造项目建设工程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专项检查。
质量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重点将放在“治劣”上,对监管工程进行排队筛选,及时掌握工程质量安全动向。对现场管理不善,存在问题较多的工程,要加大抽查、检查频次,实行动态管理。发现有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质量 严格执行分户验收
为切实落实各方责任,城(棚)改项目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实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负终身责任。
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各区城(棚)改办应按要求对建设单位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对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各区城(棚)改办要督促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外墙显著位置制作永久性标牌。加大惩戒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市将及时严肃处理,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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