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阳市住建局获悉,8月1日起,停止受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办二手房交易、抵押登记。同时,中介机构代办商品房登记、抵押手续必须持有《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明》、《收费许可证》等。
据了解,贵阳市中介机构在代办二手房交易、抵押登记手续中,“吃差价”、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为了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整顿中介市场秩序,贵阳市住建部门对中介机构代办二手房交易、抵押登记手续叫停,同时严格加强对中介机构代办商品房登记的管理,规定代办商品房登记、抵押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明》、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房开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的楼盘,必须持有房开企业和银行出具的委托书。
贵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称,此举将把贵阳市场上一些不具备资质或手续不齐全的中介机构拒之门外。同时,为加强住建部门的内部人员管理,对不按规定执行擅自为中介机构办理登记的人员将给予处罚,公职人员视情况给予停职下岗学习处理,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和津贴,聘用人员将解除聘用合同。 (杨贵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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