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国宏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石家庄市将进一步严格廉租房等保障房的审核分配,每半年利用信息平台对保障家庭的收入、房产、财产等信息进行比对,对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取消资格,确保公共资源真正用于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身上。
据宋国宏介绍,今年该市共配租5034套廉租房,为历年来数量最多的一次。从5月4日至8日,各居委会通过市住房保障软件系统共受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申请家庭13777户,经过对收入、车辆、房产、公积金、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的查档审验及四级审核、三级公示,共取消1378户,后经群众举报调查核实后又取消了9户保障资格。
宋国宏坦言,虽然该市一直在规范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方面的制度,但仍有个别人想方设法钻政策的空子。比如今年上半年他们在全市已经启动了资格审查平台的搭建工作,全部核查了保障房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机动车等信息,但对于存款、有价证券等财产的核查仍然存在一些困难。
宋国宏透露,为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工作,该市将采取以下八项措施:
进一步强化居委会入户调查的职责和审核权力,授权办事处可直接取消不合格对象资格。
全面开展住房保障户复查工作,重点复查保障户车辆、公积金、养老保险、住房、工商企业登记及所得税缴存信息等情况。
严格进行处罚,对已经查实或通过重新审核发现不符合保障条件、达不到保障资格的承租户,立即取消其保障资格。严格落实《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将当事人的行为记入河北省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处三万元罚款,终身不再受理其城镇住房保障申请。
实行有奖举报,凡举报情况一经核实的,一次性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强化审核监督,在已初步建立的对房产、公积金、收入、车辆信息进行核对制度的基础上,在今年8月底前,将工商、社保、税务等部门的信息联通起来。
完善退出机制,每半年利用信息平台对保障家庭的收入、房产、财产等信息进行比对,对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取消资格。
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未按规定履行住房保障职责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主管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充实工作力量,保证有充足的人力从事住房保障工作。(记者 曹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