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城建委了解到,为了解决农村牧区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近日呼和浩特制定并印发了《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努力通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推动全市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牧区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据了解,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拟改造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补助标准是新建、翻建40平方米以下住宅,国家和自治区对每户分别补助6000元(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严把施工质量和安全关,改造后的农房不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农民生产生活安全。(记者 刘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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