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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或将影响婚房市场

2011年08月16日 14:03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编者按:如今,人们的置业观念已发生改变,对于婚房的要求也不再像以前那样非新房不可,二手房开始成为“准婚族”置业的热点。不过,目前年轻人的收入和房价不成正比,而做父母的往往会帮着子女买房子。问题就来了,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有份没?

  8月13日起正式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对此做了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用一句通俗的话说,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

  婚房需求日渐凸显

  近年来,婚房需求的不断凸显,逐渐成为了二手房市场的主力,不断高涨的婚房潮支持了二手房市场的交易。一位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这样说道:“10个看房中有4、5个都是年轻人,都是为了结婚才买房子的。”不难看出,现在将二手房用作婚房的消费者,已经占到了购买群体的四到五成,且这样的比例还会持继上升。一般来说,年轻人的经济实力较弱,总价在30万元至45万元的中小户型是他们的首选,面积在70-100平方米的房源格外走俏。一些地段好、社区配套成熟、房型布局合理且采光充足的二手房都很受他们的青睐。

  婚房联合署名将增多

  8月13日起正式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可能对婚房市场带来微妙的影响。一是许多配偶在结婚时,有可能要求在房产证上共署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面,这一规定带来最大的一个可能就是会改变择偶观,年轻人不再为房子而结婚。现在很多年轻人对同居、结婚等感情问题看得很淡,反而是房子等看得很重。现实中不少人是因为房子压力问题而结婚,今后这一情况或将有所改变。此外,父母们或许会在心态上有所改变。此前,有观点戏称,是“丈母娘”们推高了中国的房价。今后,女方的父母很可能愿意拿出更多的资金为女儿置办一所名下的房子,或在女儿结婚前就把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

  “随着新的司法解释开始实施,有可能会对目前的操作市场带来一点影响。 ”江西经济干部管理学院房地产系李柄军副教授向记者说道。他指出,这个属于产权方面的问题,也涉及当前限购的问题。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父母购房写自己的名字,有可能再购房就属于二套及以上房产,在当前限贷限购的环境下,可能影响购房资格;另一种父母为子女购婚房署子女的名字,那么就可以按照每个家庭的新的购房指标计算购房资格,两个家庭就可以再买1-2套房产。(记者 袁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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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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