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底前,东莞未办确权登记的农村集体土地将无法办理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昨天,记者从东莞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获悉,东莞必须在未来一年半时间内,完成近8000本集体土地所有证的确权、登记和发放工作。未在规定期内完成登记发证工作的地区,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现状:9000本土地证只办了1205本
东莞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统计显示,东莞现有村(居)委会(经济联合社)598个,村民小组(经济合作社)约2500个,按目前村集体土地现状,需合法集体土地所有证约9000本。但从2003年启动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以来,东莞全市8年来只颁发了村(经济联合社)级集体土地所有证1205本,村民小组(经济合作社)级集体土地所有证则从未核发过。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润荣表示,农村集体土地办证推进缓慢,一方面是很多村集体权属单位对土地确权登记意识薄弱,现实中经常有办证工作人员“热”、但权属单位反应冷淡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村小组一级的土地界线难以核定,相当一部分存在权属争议,协调处理这些争议的工作量大、难度大、耗时长,成为确权到村民小组的最大障碍。
要求:一年半内必须完成近8000本土地证
办理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究竟有什么作用?东莞市副市长梁国英在会上表示,一方面可以清楚界定土地的权属关系,在农转用、征收土地过程有效维护农民权益。
另一方面可以建立起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土地权利得到依法确认后,可以有效解决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国家和省下发的规定要求,东莞必须在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约8000本土地所有证的确权、登记和发放工作,包括林地、草地等各类土地,发证率要达到90%以上,否则国家和省将对东莞暂停农地转用和征地审批。(记者 张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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