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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装修楼上墙体裂缝 提醒:居民不得擅自改墙体

2011年08月17日 15:1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家住济宁市中区三里营铁路小区的吕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她家楼下的住户装修房子,对墙体进行了拆改,导致自家住房墙体多处出现裂缝。

  15日上午,在三里营铁路小区吕女士家楼下,记者看到了一户居民家前阳台两侧的砖墙和窗户已被打掉,绕到居民楼的后侧看到这户居民家的后阳台也出现同样的情况。透过对面楼上的窗户可以看到这户居民家中砖墙外露,连接主卧室和阳台的墙已被拆掉。吕女士告诉记者,这就是最近正在进行装修的四楼黄女士家。

  随后,记者来到了五楼的吕女士家,在连接客厅与主卧室的墙体两侧,刷过漆的墙上依稀可见裂缝的痕迹。“已经是20多年的老房子了,根本经不起这样装修。前几个月一楼装修,家里就能明显感觉到震动。现在四楼一装修,墙上又出现了很多的裂缝,我们都不敢住了。”吕女士指着阳台上出现的一条条裂缝说,因楼下打掉墙壁导致压力分布失衡,墙面上正在出现很多新的裂缝。

  男主人李先生告诉记者,四楼的黄女士也是铁路小区的老住户了,两家是老邻居了。因此,对于黄女士家装修李先生一家一直“忍气吞声”。没想到,楼下的男主人在看到李先生家中出现的裂缝后竟表示,自己是搞装修的,知道怎么样装修合适,这样的裂缝没有什么大碍。这让李先生伤透了脑筋,“晚上都睡不好觉,听见点响动就抓紧起床,恐怕出了事。”

  由于四楼的住户家中没有人,记者打电话与四楼的黄女士进行沟通,黄女士态度十分强硬,没有要进行协商解决的意思。随后,记者采访了负责铁路小区房屋维护的济宁铁路房建工区,工作人员高先生告诉记者,吕女士家所在的小区属于单位集体房,没有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小区管理非常混乱,居民之间因装修引起的纠纷他们也很难出面进行干涉。

  济宁市住建委装饰行业管理处工程师葛勇告诉记者,住宅装修不能擅自拆改墙体,如有需要,须由房屋原设计单位或具有与原设计单位相同资质的单位办理房屋墙体变更手续,再由市住建委的审图中心进行安全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进行墙体的拆改。(记者 黄广华 见习记者 孔令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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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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