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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独占55套安置房岂能用“隐私”搪塞真相

2011年08月22日 14:00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网曝温州永嘉“村干部私分300多套安置房,村支书独占55套”的消息令人瞠目结舌,但永嘉县政府近日出具声明称村干部名下多套住房实系“挂靠”(8月20日《中新网》)。

  报道说,参与调查的永嘉县瓯北镇纪委书记杨瑛今天向中新网记者展示一份已查到的294套安置房实际持有人名单,“这些名单与村干部的关系目前尚在调查,但因涉及个人隐私不能公开名单,另外20多套安置房因未在公证处公证,因而没在名单内。”

  300套安置房,村支书一个人就独占了55套,前任村支部委员林成龙家50套,支部委员胡佐永家24套,前任村委会主任余乾寿家13套,村委委员唐福新家15套。如此大规模的“私分”安置房,可谓前所未有,如果情况属实的话,无疑是一种犯罪,遭到村民举报也是可想而知,但通过调查人们得知,原来这些安置房只是“挂靠”在村干部亲属的名下,而实际上市已经转入到一些村民的手中。

  笔者一点也不怀疑村干部名下这诸多安置房是“挂靠”,也不相信这些“芝麻官”会有如此大的胆量敢明目张胆的私吞安置房,但是,有一个问题我们不明白,享受安置房有着明确的政策标准,既不是什么丢人现眼的龌龊行为,也无需暴漏个人的生活作风,只是需要登记某些必要的个人信息,即便是有可能泄露个人“隐私”,只要预防措施得当,也是可以避免,再者说,真正享受安置房的村民怕“泄露隐私”,村干部就不怕?而且还要承担数十套安置房“挂靠”的“罪名”,这么大“黑锅”村干部咋就心甘情愿的背负,笔者以为问题并不只是挂靠这么简单。

  从报道中我们看到,名义上是村干部每人“侵吞”了数十套安置房,而实际上这些安置房并不都在村干部的个人名下,大多“挂靠”在村干部亲属的中,按照村干部的解释是“村干部直接挂名55套有点难看,怕以后报批时遇到麻烦,所以将名额分在家人身上,看得过去点”。这种注解确实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人们不禁会质疑,村干部为村民背了这么大的“黑锅”,担了这么大的风险,却并没有得到村民的买账,反而造成了更多的疑团,人们不能不怀疑,村干部为什么甘愿“背黑锅”,其中有没有利益的驱使。

  从报道中我们也了解到,安置房是以建造的成本价卖给村民的,也确实有村民将安置房的指标以3万元的价格盗卖给他人,专业显示转卖安置房确实有着巨大的利益空间,村干部名下“挂靠”这么多安置房在转给其他村民的过程中是否有利益的关联,目前尚无可知,即使没有利益关联,会不会存在村干部亲属“瓜分”,照顾利益关联人,这都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给地方村民和公众一个清楚的解释。

  诚然,我国的法律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但这首先公民不能违法,更不代表公民可以以保护隐私为由拒绝相关部门对问题的调查,况且,安置房的分配只牵涉到享受这项政策个人或家庭的基本信息,为了体现安置房分配的公平公正,增加其透明度,公示信息也是国家政策的规定,报道中的温州永嘉县瓯北镇新桥村在安置房的分配上正是违反有关规定,没有按程序进行公示才导致村干部“私分”安置房问题的存在,为了查清问题的真相,给公众一个明白的交待,“挂靠”在村干部名下的这些安置房究竟去了何处,这样的信息必须像公众敞开,任何以保护“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都是属于一种搪塞,而用“保护隐私”来搪塞问题的“真相”,不仅是在混淆“保护隐私”的概念,更是一种对公众知情权的恶意回避,是不靠谱的。作者:朱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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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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