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高价转租自己的房子,还冒充自己的姐姐与第三方签订租房协议,自己现在想收回房子都难。
昨日,胡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将杨汊湖一套70平方米的房屋租给张某,第一年签了租房合同,租金每月800元,特别约定张某不得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出租给第三方。第二年出于对其信任,胡女士没要求和张某签合同,张某也爽快地把一年房租付给了她。
今年9月6日,第二年的租约就要到期,前晚胡女士打电话给张某,打算和她商量续约并涨房租的事。张某这才说她已经把房子租给了别人,租约还未到期,现在没法腾房子。
胡女士以前很少到房子那儿去,昨天赶过去,发现果然是一个姓何的租住在那。何某说,他今年4月和张某签了一年的租约,并缴纳了半年6500元的房租及2000元的押金。当时张某是以胡女士姐姐的名义和他签的约,他要求张某出示身份证及房屋两证,张某却以妹妹到海南为由搪塞了,一男子自称是张某的丈夫,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何某见张某和邻居们很熟也就信了。
胡女士和何某都后悔自己太大意了,打算一起找张某商量如何解决这“三角债”。(记者 王震 实习生 胡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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