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开始实施,其中关于房产所属的两条规定引发了人们的热烈讨论和激烈争议。“在房产证上加老婆名字”成为了一大热议话题。近日,天府早报记者对“房产证加名字”进行调查显示,并没有多少成都市民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后的第一时间里到相关部门修改房产所有人名字。
“房产证加名字”问的多加的少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以后,来咨询‘房产证加名字’的人比之前多了,不过问的人多,真正打算行动的人还没几个。”每天都要接待不少购房者的二手房中介黄原名最近一周回答最多的问题就是:房产证加个名字,怎么弄?“来咨询的人,男女老少都有,有的是问自己的房子,有的替子女来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对人们关于婚姻、房产的原有看法产生了比较明显的冲击。”
另据成都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成都暂未出现“房产证加名潮”。
市民蒋雪琴就是“受到冲击”的人之一,刚结婚不久的她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颁布后查询了不少资料。对于“加名字”的问题,蒋雪琴坦承自己“很纠结”。天府早报记者调查发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让很多人遭遇了两难境地,而更为现实的原因则是,部分市民“加名字”可能需要支付上万元的契税。
100万的房子“加名”契税1.5万
“市民们所说的‘房产证加名字’,实际上要分为两种情况。”据中原地产权证部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产,所有人可以通过赠予或者出售的方式转移房屋产权。“举个例子来说,房产的拥有者可以转让一套房子一定比例的产权给配偶,具体比例可自行决定。通过这种方式‘加名字’,最主要的支出是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对房产价值有一个指导价,按转让部分价值的3%进行征税。假设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税务部门确定的指导价是100万元,需要转让一半产权给配偶,契税的计算就应为50万元乘以3%的税率,总共1.5万元。”除了契税这个“大头”之外,还需要向房产管理部门缴纳6元/平方米(共720元)的交易手续费和80元的登记费,以及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的费用,估计要1.6万元。
如果是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由一方单独还贷,根据银行规定未承担还贷的一方需要声明放弃对房产的所有权要求,因此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出现要求加名字的现象。
天府早报记者 洪霁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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