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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限购前“三套房”可提60%公积金还贷

2011年08月23日 13:46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并定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按照规定,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可以提取60%进行还贷;首套房按月实际还贷额提取。同时,规定将留存额由3个月降为1个月。此外,还将住房物业服务费、装修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及其他不符合购房、租房、还贷提取条件要求的住房消费情形纳入到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刘一心 李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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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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