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的在建江景房,两室一厅,套内100平方米,仅售28万元!你信么?从2009年开始,犯罪嫌疑人罗祥、康丽和张芳就这样虚构出售政府拆迁安置房和廉租房的方式,诈骗了金额高达250万元的购房款。昨日,记者从渝中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日前已对这起特大诈骗案提起公诉。
手段:谎称有廉租房指标
经渝中区检察院查明,2009年11月,犯罪嫌疑人罗祥找到张芳,谎称渝中区的王家坡片区马上要拆迁,大坪大黄路也将会修建廉租房,他通过熟人弄了两套廉租房指标,可以以1万元一套指标的价格转让给张芳。
张芳随即答应,并介绍朋友以同样的价格购买了两套指标。为了稳住张芳,罗祥找了个地摊,配了3把钥匙交给张芳,谎称这是他通过朋友拿到的廉租房钥匙,过不了多久王家坡片区拆迁完成后他们即可搬进新房。
随后,罗祥以再交1.5万元即可获得精装修房屋为由,诱骗张芳等人继续缴纳装修款等方式骗得张芳及其朋友共计12万元。不久,罗祥又以相同的方式骗得康丽所谓购房及办证费用共计2.5万元。
行骗:受骗人竟一起作案
然而,康丽拿到钥匙后发现,罗祥所给钥匙根本就不是防盗门的钥匙。在康丽和张芳的质问下,罗祥说出了实情,称房子只是个幌子,他只是以这种方式骗钱。此时的罗祥并不慌乱,相反,他邀请康丽和张芳和他一起,以卖廉租房的方式去骗钱,康丽和张芳竟然也答应了。
为了使诈骗显得更加逼真,康丽用自己女儿的名义注册了一家所谓的“重庆鑫诚富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门实施诈骗活动。同时,康丽和张芳开始以传销的形式发展下线,越来越多的知情或不知情的“业务员”,为他们销售所谓的位于渝中区李子坝华村车站186号的安置房。
经检察机关查明,截至2010年底,犯罪嫌疑人罗祥、康丽伙同他人,虚构出售“华村186号”拆迁安置房,骗取多名被害人高达250万元的购房款。
对象:主要是区县市民
为了使购房者们相信他出售的是真正的廉租房,他要求购房者们具备以下条件:具备本地户籍,无收入来源,无居住房屋,同时,为了使房屋销售显得更加正规,每次出售房子,罗祥都会以项目经理的身份与购房者签订合同,并出具收条骗取购房者的信任,从而达到骗钱的目的。
同时,房屋定价不会太高,也不敢太低。“定得太高了,别人不买;定得太低了,别人也不信。”罗祥称,他们统一报价,渝中区拆迁安置房,可看江,两室一厅,套内100平米,售价28万。在诈骗过程中,有购房者称先付10多万预付款,他们也照收不误。
而他们诈骗的对象,主要是区县市民。康丽供述说:“我们主要针对重庆周边郊县的客户,因为郊县的客户在主城购房的愿望强烈,而且他们的消息相对闭塞,比较容易相信我们说的话。”根据办案检察官罗辉的统计,这起诈骗案中的受害者95%以上都是重庆周边区县的市民。(文中人物均系化名)(记者 王松南 实习生 刘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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