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难
社保站长诉苦:光靠一个部门监管很难
针对廉租房小区停满私家车的情况,记者采访了昆明市五华区幸福家园社区社保站周站长。“这个问题我们之前也接到过物管的反映,但在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周站长说,承租户的经济收入情况是动态发展的,作为监管部门如果其他单位不配合,很难掌握其经济收入、车辆、房产等信息。幸福家园从建成入住至今,小区内住户的变化很大,一些住户已经成了富人,已不符合租住廉租房的条件。
“我去银行想查一下管辖范围内某个或某些租户的账户存款情况,尽管我出示了工作证,表明查看的意图,但银行还是不会给看。”周站长无奈地说。掌握廉租房承租户的情况除租户自己申报外,光靠一个部门很难掌握到。他介绍,承租户的房产情况需从房屋产权交易部门核实,拥有车辆情况要从车管所或者警方了解,账户存款情况得到银行查看。
周站长介绍,有的租户之前确实困难,但随着收入的变化,租户的家产、收入比以前高很多,有的甚至已经富裕,超过了政府规定租住廉租房的标准,不符合保障条件,但仍抱着侥幸的心理想继续享受廉租房待遇。如低保关系在五华区的一男子死亡后,其他家庭成员已经不符合继续居住廉租房条件(其低保关系是东川区的),但其妻子仍住在里面,多次解释均没有效果。
周站长认为,很多租户之所以已经不符合租住条件但仍然住在里面,原因有多方面:首先相关规定实施起来存在一定的弊端;其次骗取低保、制造假材料骗取居住廉租房资格等行为即使被查到后,违法成本低,相关损失追回难。
“人手不够也是一方面的原因,我一人要负责辖区数百低保户近千人的管理,很多方面无法兼顾。”周站长说,他平时的工作中会遇到很多不讲理的人,和他吵架是家常便饭,很多人还动不动就想打架。“五华区针对幸福家园还专门设立了一个保障服务站,而这个小区里面居住着来自四区的低保人员,住户的情况更是很难掌握。”周站长说,在平时的监管中,房管部门也查处了一些不符合条件的承租者,并下发了清房通知,但仍有部分承租者赖着不走。
举报没有奖励,申请信息缺乏整合机制
针对保障性住房出现的众多问题,周站长表示,杜绝违规使用廉租房、骗保的有效办法之一是加大举报奖励制度。 他认为,目前由于低保人群及家庭住房困难人群的分散性、复杂性,导致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很多问题来源于群众的举报,但因为没有任何奖励,久而久之,举报人为了不得罪他人,也就失去了举报的信心。”周站长说,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长期监管能起到行之有效的作用。
周站长介绍,目前查处到的违规租户,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先是下发通知请物管协助退房,但很多人往往是赖着不走,最后没有办法只能提高租金,按照公租房的租金来收取。廉租房出租方面的问题,周站长表示,目前在监管工作中尚未发现,也没有接到相关情况反映。
一位负责低保工作的街道办工作人员介绍,随着居民收入形式的多样化和内容的多元化,居民的经济状况信息分散在多个部门,掌握起来存在很大困难。如民政部门了解申请人是否属于低保范围,公积金管理部门掌握着申请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信息,交管部门了解申请人是否有车,房管部门清楚申请人是否有住房,证券管理部门知道申请人是否有股票收益等。但由于各部门信息缺乏有效整合,难以集中进行比对,有些申请人就会乘机钻空子。“申请廉租房有一段时间的公示期,居委会按要求公布申请人的信息,这种做法虽能发现一些弄虚作假的情况,但效果有限,且涉及个人隐私。”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很多“人户分离”情况,让公示效果显得越来越有限。
7月25日,记者将了解到的有关幸福家园廉租房小区内停满私家车等情况及采访函发至昆明市住房保障局办公室,希望采访廉租房监管及查处情况,对方表示相关领导不在,要过几天再致电联系。然而记者多次电话联系均没有得到答复。
他山之石
动态流转是廉租房生命
政府要改变“重准入轻退出”
一边是政府不断加大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一边是开着私家车却住着廉租房,监管方面的漏洞致使很多已经不符合居住廉租房的人,依旧占用这些资源。有学者认为,“动态流转”是廉租房的生命,只有流动起来,廉租房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一旦固定下来,廉租房的性质就会发生转变。这需要加强廉租房管理的动态监控工作。寄希望于承租者主动提出退房申请毕竟不太现实,政府在廉租房问题上存在“重准入轻退出”的倾向,还需要加强管理。
上海:建立廉租房信息交换机制
上海市政府针对廉租房申请建立了信息交换机制,这一系统在民政、房地产、劳动、财税等各部门间应用,在取得个人同意、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对申请人的各项收入信息进行比对、汇总,以掌握实际情况,并将这些信息全面真实地收入该系统,方便监管。
广州:现金奖励举报者
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邀请市民监督、举报违规出租、转租、出借或空置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并对成功举报者进行500元现金奖励。
嘉兴:有车就不能住保障房
嘉兴杜绝有车一族租住保障性住房,并定期对居住廉租房的群体进行审核,一旦不再符合条件及时清理。
南宁:保障户每年要重新申请一次
南宁市实行定期审核制度,对住房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保障户每年主动重新申请一次,接受核查,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家庭收入及住房面积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