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合肥市房产局推新政 严禁经适房出租出售

2011年08月31日 13:47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合肥市房产局昨日发出通知,要求严禁经适房的出租、出售,一旦发现问题,主管部门将约谈业主。多次违规的,名下的经适房即使满5年也不允许进行房屋交易。

  按照相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才允许上市交易。购买人在出让前,还需要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手续,并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40%向市财政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现在,房产局要求如果多次违规出租经适房的业主,即使住房满5年也不允许其买卖。

  目前,主管部门已经开始在合肥三个经适房小区张贴相关的宣传材料,通过物业和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走访,凡是被发现出租或者出借经适房的业主,都将被约谈,并将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

  与此同时,合肥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已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欢迎市民拨打2664210进行举报投诉。

  实际上,合肥市目前有包括滨湖惠园、同和民康等3个经适房项目。当年,经适房推出时因为价格低于市场价而受到低收入无房群体的欢迎。不过,在多年的实践中,无论是管理者还是市民都发现了经适房存在的问题。有专家告诉记者,经适房的价格与市场价悬殊较大,特别是近年房价的一再攀升,让经适房的业主有了租房赚差价的巨大空间。而翻看近年来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经适房已经不再是保障的主力,安排的计划更多被公租房、棚户区改造计划而代替,暂时还没有新的计划出现,处境尴尬的它将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记者 强飞)-安徽商报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