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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严禁违规出租出售经适房

2011年08月31日 16:4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31日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针对近期出现的经适房违规问题,该市明确要求严禁出租、出借及出售经适房,一旦发现问题,主管部门将约谈业主。对违规屡教不改者,名下的经适房满5年后也不允许进行房屋交易。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明确供应对象、核定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租、出售。其出售、出租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目前合肥已建成多处经济适用住房,今年还将新建1700套。

  据了解,针对前期出现的出租经适房问题,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迅速行动,在合肥3个经适房小区张贴相关的宣传材料,通过物业和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走访。

  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主任徐友善表示,在日常督查中,凡是被发现出租或者出借经适房的业主,都将被约谈,并将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屡教不改者将列入“黑名单”,待购房满5年上市交易时不予办理房屋交易登记。(记者 姜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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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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