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5万栋旧楼,却仅有800多宗加装电梯的案例。低层住户与高层住户利益如何协调成为旧楼加装电梯的一大难题。
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法制办日前在答复政协委员韩志鹏的相关提案时透露,目前正委托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制定加装电梯利益受损业主的补偿参考标准,并将其作为指导性的补偿参考标准,为业主之间的协商提供指引。
韩志鹏认为,该标准有望协调高低层住户间的利益矛盾,应该争取早日出台。
5万旧楼仅800余宗加建电梯
现状▶▶
广州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设了大批八、九层的住宅楼,受当时建设条件所限,大多没有安装电梯。
随着社会逐渐步入老龄化,住在这些住宅的老人不可避免遇到了上下楼难的问题,许多老人上一次楼要花半个小时,还有许多腿脚有毛病的老人、残疾人以及孕妇、病人上下楼则更加困难。
韩志鹏指出,广州约有5万栋这类建筑,至少容纳了150万个家庭,“如果每户有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就有超过150万人受困”。
他表示,这些多层住宅的住户大多是中低收入者,买不起电梯房。“如果缺乏政府和单位牵头,任何个体住户都难以协调加装电梯这种利益错综复杂、资金筹措困难又牵涉诸多审批部门的事情。”
为此,在今年的广州市两会上,韩志鹏等委员提交了关于多层住宅改造加装电梯的提案,被广州市政协纳入重要提案摘报。
广州市法制办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广州市规划局办理了800多宗加建电梯案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同意进行批前公示的案件有700多宗,通过率约达到了90%。
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法制办近日结合正在起草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该提案进行答复。广州市法制办透露,下一步,将在征求广州市规划局意见后,尽快将《办法》提交市政府审议。
“我对此次的答复比较满意。”韩志鹏昨日表示,目前,广州正在从制度建设的角度突破旧楼加装电梯的难点。
难点 1 协调难
对策:街道居委会指导协助
记者调查发现,旧楼加装电梯面临着“高低矛盾”,即高层业主支持加装电梯,而低层业主反对,由此导致住户间的“暗战”屡见不鲜。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刘灼群便深有体会。由于他的反对,规划局未通过其所在楼宇加装电梯的申请,结果有高层住户对其报复,楼上住户往下扔垃圾,他家门锁被胶水堵住,以往邻居间和睦相处的情形不再存在。
韩志鹏指出,旧楼加装电梯光靠个别热心业主站出来,光靠业主自行协商,难以协调各类矛盾,甚至会加深高低层住户之间的矛盾。
“街道办、居委会、原房改房售房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予以指导、协助。”韩志鹏翻出广州市法制办的这一答复指出,该条款明确了政府在加装电梯上的职责。
难点2 筹资难
对策:拟规定五大筹资方式
装一部电梯的费用分摊,是困扰业主们最实际的问题。
“你看厦门和宁波,政府一个出70%、一个出50%来帮助住宅加装电梯。”韩志鹏建议,可借鉴兄弟城市的做法,由财政出资30%,另外业主出一点,又再允许业主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支付安装费用,用这“四个一点”去解决加装电梯的资金困难。
对此,广州市法制办答复称,拟规定可以通过五大方式筹集旧楼加装电梯的资金: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确定;属于房改房的,可以申请使用单位住房维修基金;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原产权单位或者原房改售房单位出资;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难点3 补偿难
对策:制定补偿参考标准
高层住户如何对低层住户进行补偿,也是目前的难点之一。
“对不同的楼层住户,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分类的加装电梯出资标准,对因加装电梯利益受损的业主,制定相应的、分类的补偿标准。”韩志鹏在提案中建议。
广州市法制办表示,对加装电梯利益受损的业主的补偿,属于业主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办法》明确了业主之间的协商原则,拟规定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以书面协议形式达成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筹集方案,电梯维护保养方式及其保养维修费用分担方案、协商和补偿资金预案。
广州市法制办还透露,为了指导业主之间协商,经市政府同意,法制办正委托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制定相关的补偿参考标准,并将该标准作为一个指导性的补偿参考标准,为业主之间协商提供指引。
“这个补偿参考标准应该尽快出台。”韩志鹏表示,还没有听说别的城市出台过类似的补偿标准,该标准的出台有利于科学规范对低层住户的相关补偿,可望调解高低层住户之间的利益矛盾,并加速广州旧楼加装电梯的进程。
南方日报记者 郑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