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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免税 咨询者多真正办理的没几人

2011年09月06日 13:21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该政策从8月31日起执行。两部委一纸文件,为这场由《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掀起的全民大讨论画上了句号。

  昨日,记者在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看到,现场并没有太多市民前来办理此项业务。据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房产证加名字”不收契税的规定刚刚出台,影响还未显现。“今后来加名字的人肯定会比之前多,因为今天来咨询的人数量已经有了明显增加。”

  问题五花八门

  真正办理的没几人

  9月1日是两部委公布“房产证加名免征契税”规定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记者在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看到,当天并没有出现排长队的现象。据税务大厅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对新出台的免征契税规定普遍还不够了解,来咨询的市民问的问题也是五花八门。

  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税务大厅工作人员遇到了不少前来咨询相关政策的市民。“我们两口子的房子,房产证上再加儿子的名字,是不是不用交税了?”市民钟跃辉问道。对此,工作人员解释,只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情况才能免交契税,父母和子女等其他情况办理此项业务仍然要按照规定缴纳契税。

  “免税”省万元

  “加名潮”或将来临

  据中原地产权证部工作人员介绍,之前,夫妻一方要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所有人可以通过赠予或者出售的方式转移房屋产权,需要缴纳契税,如果房产价值较高,可能出现上万元的缴税额。“举个例子来说,房产拥有者可以转让一套房子一定比例的产权给配偶,契税是最主要的支出。税务部门对房产价值有一个指导价,按转让部分价值的3%进行征税。”此外,还要向房产管理部门缴纳6元/平方米的交易手续费和80元的登记费,以及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的费用。而在“免税”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人就能省掉一大笔契税了。

  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工作人员预计,过一段时间大家都知道“免税”政策以后,会有更多人来办理这项业务。

  小链接

  “加名免税”指南

  符合“免税”条件的市民办理加名业务时需要携带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和房屋所有权证,在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税务大厅盖“免税章”后,再办理“加名”的其他相关手续。

  契税计算

  契税公式:转让部分房产价值×3%。假设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转让1/2产权给配偶,税务部门确定房产的指导价是100万元,需缴纳的契税数额:100万元×1/2×3%=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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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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