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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催生女性置业潮 购房需货比多家

2011年09月07日 11:19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男人买房,不关女人的事。”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被一些网友戏称为“乐了地产商,愁了丈母娘”,也让一些有着一定经济实力的女性在置业理念上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女性购房的人数在增加 在芝罘区经营一家服装店的老板夏女士,今年已29岁,未婚,还没有男朋友。她告诉记者:“本来以为找个有房有车的结婚,下半辈子就算有依靠了。可是自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来后,感觉靠谁都不如靠自己,看来我得抓紧时间买房子了。”

  其实和夏女士有同样想法的女性不在少数。有中介机构做过统计,近年来,单身女性购房人数正逐年增加,这类人群已经占女性购房比例的15%左右,而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出台,必然会提升未婚女性的置业比率。

  有分析师认为,购房的单身女性大部分是公司白领,具备较为稳定的经济收入;她们往往个性独立,房子对于她们来说是一种多年奋斗的成果,也是一种精神的寄托。而新婚姻法出台使得女性更加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买房无疑是最佳选择。

  位于芝罘区的佳隆凤凰公馆项目负责人告诉记者:“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对我们成交的影响,目前还看不出来。我们这批房源的购房者,都是前期蓄水了近一个月才成交的。但是,近期来看房的女性确实增多了。”

  女性青睐中小户型 以前,婚房是刚需;现在,不仅婚房是刚需,女性置业也是刚需。对于这类女性购房人群来说,兼具安全性与便捷要求的中小户型无疑是购房时首先必须考虑的要素。

  据记者了解,女性之所以更倾向于中小户型,原因不外乎有三点:首先,低总价。无论是哪个地段,小户型的总价都比较低,一套房子只需30多万元;其次,低月供。在很多小户型的宣传册中,不难发现月供只需700元—900元的内容,甚至还有月供500多元的。这样的月供,对于工薪女性来说,压力不大;其三,可赚钱。对于未婚女性来说,投资小户型不仅可以居住还可以出租。如果婚后落户男方,自己的房子便可以租出去。

  如今,市场上针对女性的地产商品也为数不多。像佳隆凤凰公馆,作为烟台精装修小户型的突破者,52-111㎡精纯小户型,全框架结构,格局灵活自由,最符合这类人群的购房需求;而位于南大街上的名仕豪庭除了首推的这些小户型之外,在生活条件的便利性上,也吸引了不少女白领的目光。

  “随着女性刚需逐渐兴起,女性置业和女士房将形成时代一大热点,成为未来房地产市场不可分的组成部分,从长远来看,有望形成新的持久的置业热潮。”名仕豪庭项目的负责人如是说。(记者 闫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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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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