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温家宝总理在谈到民生问题时这样说过。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我省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不仅抓进度、抓质量,更抓分配,公平公正地切分好保障性住房这块“蛋糕”,推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信息公开透明 体现公平公正
能否公平分配,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核心问题,也是群众关心的焦点。分配不公,保障性住房建设就偏离了初衷,失去了意义,造成新的社会不和谐因素。
信息公开是确保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的必备前提。
为了真正让保障性住房成为阳光工程,避免分配不公,我省采取多种举措,将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各个环节向社会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杜绝“暗箱操作”。
目前,我省正积极加快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建设。10月底前,全省将实现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向社会公开保障性住房房源、保障对象和保障过程,让分配更透明。
《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将审核结果公示15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收入、住房等情况。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保障性住房的地段、户型、面积、价格、交付期限及供给对象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将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对象的姓名、家庭人口、收入、配租配售的房屋面积等信息及时在当地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开。
咸阳市渭城西路廉租房住户吴生财告诉记者:“我在提出租房申请后,名单公示了好几次,这既让我感到放心,又体现了政府的公平,发挥了群众的监督职能,让我们感到明明白白,心服口服。感谢党为我们办了实事、好事,让我能住上这么干净、漂亮的房子,我会一直在这里住下去。”
咸阳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张孟军告诉记者:“我们将所有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名单都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月均收入、家庭人口等情况,并公布举报电话,以此来接受社会监督。群众发现问题,可以向我们举报和投诉,我们会进行实地调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就取消资格。同时,我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号等信息,对其房产状况在相关科室核查,从根源上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分到保障性住房。在分配中,给老、弱、病、残者家庭优先分配底层楼房,其他的根据申请时间、年龄等排序。由于信息公开,两年来,分配出的近1700套房至今没有发现一起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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