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是故乡明。城市的月亮看起来比老家农村的暗淡”中秋刚过,在穗打工的小李深有感触。以往的中秋夜,聚集亲朋好友在天台“晒月光”是不少“老广”的保留节目,近年许多市民却更热衷在网上交流,驾车到哪个乡村、山顶更方便寻找一片赏月的清净天空。
不仅明月愈加难寻,孩提时仰望星空的惬意似乎也成为一种奢望。据天文专家表示,人类可肉眼观测到的星星有3000多颗,如今广州常年仅可见两三颗。在城市流光溢彩的夜景背后,不可忽视的光污染却令繁星明月褪色甚至消失。
去年4月,广州曾在全国率先酝酿征收光污染排污费,其可行性随即饱受舆论质疑,如今事隔一年半已如石沉大海,没有了下文。与噪声、水体的污染不同,光污染的标准与危害性一直难以量化明确,用经济手段能否对“不差钱”的光污染大户起到震慑也存在疑问。有关专家建议,应从城市功能分区规划,建筑亮灯时间上就统筹考虑城市光亮控制问题,灵活分配、因地制宜分配亮灯权,在尽可能达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能抑制日益耀眼的光污染侵蚀城市夜空。
璀璨的城市夜景,正让星空、萤火虫成为上一辈人的传说
“记得上世纪70年代的时候,广州一年300多天都可以看到北极星,现在每年只有几十天能看到。平常除了木星比较明显之外,广州基本看不到其他星星了。”谈起广州的星空变化,五羊天象馆常务理事李建基深有感触。
令李建基印象深刻的是,1986年2月,曾有市民在广州市区目睹并拍下哈雷彗星的照片,到2061年哈雷彗星将再访广州,市民恐怕难以看到了。“以前省实验中学、华师附中、五山的天文台都是天文爱好者观测星空的好地方,如今这些地方即使装上500毫米口径的望远镜,也只能看到太阳、月亮等距离地球较近的星球,其余都难以观测。”
李建基无奈地说,现在天文学会组织的天文观测活动很多时候都必须往外跑,从化、高明、韶关……“那些地方光污染没这么严重,肉眼还可以看到较暗的5等星呢”。
星星难觅除了因城市发展,空气污染有所增加,以及当时的气象条件,令天空透明度减弱之外,与城市夜空的光污染不无关系。李建基表示,“以往提到光污染,人们大多想到玻璃幕墙、镜面造成的日光反射的眩光污染。而往往忽视了为城市之夜增光添彩的霓虹灯、荧光灯,也是光污染的元凶”。
据美国一份调查研究显示,夜晚的华灯造成的光污染已使世界上五分之一的人对银河系视而不见。这份调查报告的作者之一埃尔维奇说:“许多人已经失去了夜空,而正是我们的灯火使夜空失色。”他认为,现在世界上约有三分之二的人生活在光污染里。
据五羊天象馆调查,三四十年前,在广州人们肉眼能够看到的星星大约为3000个,现在广州常年看到的只有几颗,在天气晴朗的南沙等市郊,运气好可能会看到十几颗。原广州人造卫星观测站的高级工程师何乐说,“不止广州,北京、南京、上海等很多大城市都遭到严重的光污染,导致天文台不断往郊区迁移”。
如果有人认为,观星赏月主要涉及天文爱好者等部分少众的“雅兴”,那么更不容忽视的是,光污染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类乃至动植物的正常生活生长。
“天还没黑,对面的霓虹灯就亮了,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上。”广州天河区六运一街街坊陈先生无奈地表示,每天入夜后,对面大型商场灯箱以及珠江新城高楼的强光直射他家两个房间的窗台。“装了两层窗帘,强光还是可以透进来直射床头,父母经常失眠多梦,疑似神经衰弱。”
据国外的一项调查显示,有三分之二的人认为人工白昼影响健康,84%的人认为影响睡眠。人工白昼还会伤害鸟类和昆虫,强光可能破坏昆虫在夜间的正常繁殖过程。甚至昆虫和鸟类也可能被强光周围的高温烧死。
“如今的夏夜,我们拥有了灯光璀璨的城市夜景,却失去了我们的‘童年伙伴’。萤火虫等厌光动植物正一天天成为传说。”李建基表示。
光污染排污费无下文 经济手段能否凑效存疑
事实上,光污染也一度引起官方重视。早在去年4月,常常引领改革之先的广州就率先酝酿征收光污染排污费,根据亮度制定收费标准。这项政策一旦投入实施,广州将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价格杠杆调节城市光污染的城市。
但酝酿一年多之后,这项政策似乎没有了动静。而经过去年亚运的穿衣戴帽,广州举全市之力的光亮工程更缔造出了前所未有的璀璨夜景,从另一角度来说,绚丽的建筑物也给城市夜空渲染了更多光污染的亮色。
“什么是光污染,政府为首倡导的光亮城市算不算污染,这很难界定。”李建基等专家指出。最早关注光污染,是从高楼的玻璃幕墙开始的。尤其是钢结构的建筑更明显,类似的热光源在如今的大城市比较普遍。国家也出台了文件禁止使用反射度过高的幕墙玻璃。此外,国内也开始对噪音污染征收排污费,并对超标噪音予以处罚。
但在夜空的光污染方面,却难以参照玻璃幕墙、噪音的做法制定标准。“噪音有分贝可以衡量,光照度则很难衡量,有些光源虽然不是很亮,但也会影响人的生活。”
其中,最难界定的就是公益性的夜晚照明是否属于光污染范畴,如路灯和景观类的照明。广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王筱虹说,“有的市民房间外面就是路灯,屋子里晚上也被照得跟白天差不多,这样算不算污染?若没有相应的标准,贸然征收光污染费,有点不合适。”
有专家建议,收费必须建立在相应的标准之上,包括收费的依据、衡量的标准。首先要界定光照度的标准,在此标准之内虽然达标,但也要交费,交费的多少,以光的亮度为依据。而对于超标的,则要处罚。
但也有不少专家认为,即使标准确立了,以收费的经济杠杆手段来控制光污染并不可行。
“事实上,现在许多提高城市光亮的举措,是官方着意推动的结果。当一些重大盛事在城市举办时,补贴建筑物业主开灯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是不是意味着也要罚政府?”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系副主任周剑云说。李建基则认为,对于一些不怕被罚款的单位来说,如何避免其一边罚款一边光污染,“是不是罚了款就可以豁免担责,这样政策就难以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