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住房公积金如今面临这样的尴尬:用来看病,涉嫌违规;用来买房,杯水车薪。今年9月1日,深圳试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余额。去年广州市也曾制定类似方案,最终却未获通过,原因是与国务院《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左。
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初衷是国家让人们集腋成裘,互帮互助,从而保障大家买得起房子。通俗地理解,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初衷是国家让人们集腋成裘,互帮互助,从而保障大家买得起房子。而由职工和单位按照1:1比例缴存的政策设置,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一项福利政策。既然是带着福利性质,那尽最大可能让最多的人从中受益,则是题中应有之义。但是在房价高企的现状之下,职工即使是买房,想动用公积金也并不容易:一是得先自己支付首付,然后才能提取公积金还房贷;二是房屋总价居高不下,一些城市住房公积金面临额度不够的尴尬。这样一来,就导致出现了一些买不起房,也用不了公积金的“夹心层”。
面对高企的房价,住房公积金对买房有多大作用?唤醒沉睡的资金,规则与实践之间,有无良方?这是多家评论发出的问题。《燕赵晚报》与新华网以“莫让沉睡的住房公积金沦为摆设”为题表达出了自己的忧虑,“ 一些城市高涨的房价,确实已让住房公积金‘赶不上趟儿’,公积金的设计作用不能充分发挥,也就不免形同摆设”。
两家媒体道出了如今住房公积金的现状。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初衷是好的,然而限制太多、调整太慢、跟不上房价等因素,正在使公积金原有的功能设计大打折扣。
住房公积金本是一种强制性社会福利,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如今成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用它买房,由于房价高企,住房公积金无疑是杯水车薪;拿它来看病,或让孩子上学,现行法律又不允许。于是,普通老百姓不得不望“金”兴叹。
大部分的媒体则将关注点集中于建议怎样利用住房公积金。虽然《南方都市报》将此事称为,“全国大一统的体制,好处是办大事,坏处是扯皮。” 但是《新华每日电讯》却认为住房公积金“买房远远不够,治病涉嫌违规”这一尴尬现象,其实是在倒逼《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时进行改革。《长沙晚报》则借此事呼吁出台新规则 ,该报例举深圳试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受到市民普遍欢迎的启示,建议政府,任何政策都应做到与时俱进,而不能僵化。
作为地方党报,《沈阳日报》也从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剖析,认为“因为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呆板,教条,不近人情,才造成了越是有购房能力的高收入群体,越能尽情享受住房公积金带来的益处,而没有购房能力的低收入阶层,倒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的福利待遇,这种‘济富不助贫’的制度安排,不仅对低收入者不公平,而且也有悖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设计初衷。”
新加坡1955年开始实施中央公积金制度,开始只是一个简单的养老储蓄制度。几十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发展演变成为一个综合性的、包括养老、住房、医疗的制度。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也不妨借鉴新加坡的经验,把住房公积金变成集多种社会保障于一体的福利制度,住房公积金与其他社会保障之间保持“互通性”,老百姓不管是购房还是治病,不管是养老还是子女教育,都可以支取和使用自己账户里的公积金。而不让普通老百姓望“金” 兴叹。(胡万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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