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9月,由于房价上涨较快,辽宁丹东、广东韶关先后推出限价令。按照丹东和韶关近期房价走势,对比住房城乡建设部二三线城市限购标准,丹东韶关这样的城市显然应该在限购之列。(9月15日《人民日报》)
住房问题事关百姓切身利益,房价居高不下一直是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民生焦点。从起初“国八条”到地方举措跟进,无论是限购还是限价,现如今调控力度已经波及到二三线城市。中央下大力气、下决心治理房产市场,确保百姓安居乐业的信心从未改变。
然而,房产市场在政府不断出台相关政策调控的大背景下,房价依然能够稳坐钓鱼台,这和执行力疲软脱不了干系。为了遏制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中央出台更重更严厉的举措调控房产市场的同时,把地方领导问责机制引入房价调控,让房价回归理性有了责任人和依附点。
最近一些城市用限价代替限购的做法,被广泛质疑是在打房价调控的“擦边球”。从“限贷”到“限购”,再到眼下的“限价”,这一连串“限字令”构成了楼市调控政策的一道风景。但是实际的调控效果如何?老百姓的质疑声恐怕很难给各级地方政府一个肯定。
从起初姗姗来迟的各大城市房价调控目标看,几乎没有一个城市的调控力度让购房者觉得满意。我们看到和感觉到的现实其实是一种“被动调控”,各级地方政府的调控目标仿佛都是为了应付中央的考核和问责,而不是切实以当地房价走势的真实情况和人民群众的热切呼声为工作基础。
房地产市场久调不下,这背后隐藏着地方政府独特的情怀。面对土地财政这块香喷喷的蛋糕,实在是难以痛下狠心。政府高价卖地,开发商囤地伺机翻盘,新建小区捂盘不发,最后还是把房价的重担摊在了百姓脆弱的肩膀。房价难以撼动,究其原因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老油条”作风作崇,这样的势头得不到扭转,调控就有成为“空调”的危险。结束这种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观望态势,房价调控务必要当真去抓。
房价调控必须明确责任制,对地方政府建立一种更为合理、可控、长效的考核机制。究竟是限购还是限价,这应该由当地房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和老百姓住房的真实状况来决定。在建立硬性指标的同时,也要出台一定的鼓励措施,带动地方主动调控的积极性。同时,各级地方政府应该看清楚中央的决心和力度,放弃土地财政的弊病,寻求经济增长的新突破口。程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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