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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交80元车被划物业拒赔 小区车辆收费名目各异

2011年09月20日 14:3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每月向物业交80元的“车位管理费”,车子被划了物业却说不管,济南北部一小区一名业主遇到这样一件麻烦事。对此,该小区物业部门表示,业主所交的车位管理费不包括看管费,小区没有责任对车辆进行看管。物价部门和律师则表示,小区物业既然收费,就有责任对业主车辆进行看管。

  18日,家住济南北部一小区的郭先生称,9月9日他将车停到小区停车位上后,就和家人出门旅游了几天,不料15日去开车时,发现车身右侧多了一道8厘米长的划痕。郭先生猜测,划痕可能是附近的摩托车或自行车车主取车时划的。他所住的楼是商住一体楼,一层有家超市,他的车位位于超市北门口往东第二个车位,虽然有些超市员工将摩托车、自行车停放在门口西侧的临时车位上,但那里一满,一些员工就将车辆停在他附近的几个车位上。

  “发现划痕当天,我就将车开到物业门口讨说法。”郭先生说,当时物业负责人表示这事和物业没关系,物业不能赔偿。“平时交着物业费和车位管理费,出了问题却不给解决。”郭先生拿出物业收费单据,上面显示,他已经交了6个月的车位管理费480元。在郭先生与物业签订的停车位使用协议上,其中一条规定“因甲方责任造成该车辆损毁,由甲方负责赔偿”。郭先生称,这明显就是甲方的责任,为什么他们不负责赔偿呢?

  该小区物业公共秩序部一名赵姓负责人表示,业主当时交的费用只是车位管理费,他们只负责车位的管理,并不负责车辆的看管。比如,其他车辆停在业主的车位上了,他们就会管理。而且,现在已经派人去停车位监管,不让其他人在车位上随便停放车辆了。

  济南市物价局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处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现行的《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小区内地上车位的车辆看管费为每月80元。“如果业主交了车辆看管费,小区物业就应该负责看管车辆。”

  济南市人大代表、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强也表示,既然物业公司收费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就形成了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物业公司毫无疑问应该负责看管车辆,任何车辆的损坏、丢失等,物业都逃脱不了责任。

  19日,记者调查了省城多个小区发现,各小区物业对车辆看管的责任划分不统一,有的小区还变换名目进行收费,小区内停车收费有点乱。

  在采访中,一些小区物业负责人称,业主交了车辆看管费,小区物业会尽可能地对车辆进行看管,但出了问题让小区物业赔偿并不合适。一小区物业负责人李经理称,这项收费只是一个停车收费,如果车辆出现任何问题,业主可以报案进行处理,小区物业可提供录像等协助破案,但没有责任对车辆损失进行赔偿。另一小区物业负责人也称,每个月小区业主只交80元,这么多车辆,物业工作人员根本就看不过来,如果任何车辆受损都找物业,物业不可能拿出那么多钱进行赔偿。有的小区负责人则直接表示,他们只负责收费,并不看管车辆。

  为了规避责任,一些小区物业还想了不少办法。经十东路一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小区内的车辆只要是按秩序停放,物业人员就会负责看管,而且为了防止小区内车辆出现损坏,物业还帮业主购买了保险,一旦出现问题,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各小区物业对停车看管责任划分不统一,对停车收费的叫法也不一样。有的小区物业将物价局规定收取的“车辆看管费”改为“车位管理费”,有的在“车位管理费”的基础上还收取“车位租赁费”,有的小区则收取“停车占道费”。

  各小区物业收费名目的不同令业主很是困扰,不少业主称,只听说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辆看管费”,为啥还收取其他费用?很明显,物业公司是想通过改变收费名目来规避应承担的责任。(记者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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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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