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茅于轼曾提出公租房只设公共卫生间的建议。此言已出,招致广泛非议,有人就质问难道穷人就不配享受独立卫生间?笔者当时也有些不理解,过后一往深处想,就理解了茅先生此言的深层次含义。从全国一些地方暴露出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社区停放高档车就可看出,但凡有利可图、有空可钻,总会有一些“有本事”的人捷足先登。茅先生此言并非无的放矢。
“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这是笔者从昨天的《西安日报》上看到的信息,笔者认为为公租房面积设限好处多多。首先,它打消了一些人钻空子的想法。40平方米对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来说,有了挡风避雨、遮阳避寒之所,可谓是雪中送炭;但权贵者、有钱人对此是不屑一顾的。假如,公租房也像商品房一样,动辄七八十平方米,甚至逾百平方米,有利可图,有光可沾,会不会勾起一些人的贪欲,笔者想是肯定的。其次,40平方米,房子不大租金支出不多,对经济困难人群来说,在解决了暂时的居住问题后,不至于影响日常生活。可以说政府在这方面考虑得非常周到,笔者不禁为这种“周到”、为公租房设限叫好。(姝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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