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开工和建设进度,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北京要求商品房建设项目配建保障房的,要优先建设保障房,开工时间和建设进度不低于同期商品房。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新近发布通知,要求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有关单位坚决落实市政府全年保障房开工既定目标,保障房项目力争实现“当年供地,当年开工”。
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房的,优先建设保障房无论开工时间还是建设进度,都不能低于同期商品房。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时,应明确列出各类建设内容的建设时序,确保建设时序内容与该项目建设协议中约定的保障房进度保持一致。不符合要求的,建设方案不予备案。
对保障房未按建设时序开工或建设进度不符合建设方案要求的,应督促建设单位整改,并暂缓办理其商品房项目的施工许可和预售许可等手续;对已完工的保障房,应督促尽快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根据规定,对于其他保障房项目,如果其开工时间和建设进度未达全年既定目标,经督促仍未达整改目标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限制该建设单位参与其他项目的招投标,暂停办理施工许可、预售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直至整改合格。
此外,北京要求各职能机构在办理保障房项目审批手续时,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办理时限,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
按照计划,北京今年新开工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房20万套,竣工交用10万套以上。截至目前,全市保障房开工数量已超18万套,达到预定全年建设任务的90%以上。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全市保障房开工计划将在9月底前完成,并争取超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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