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消息把沉寂已久的房产税再度推上舆论热点。 《第一财经日报》报道,重庆市地税局相关人士确认将从10月1日起对主城区内符合要求的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成为全国首个对存量住宅征收房产税的城市。预计首批应税存量房为3400套。
据了解,重庆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房产税早在今年初公布方案时已经确定,并非真正扩大范围。而今旧事重提,曾被期许为“调控第一杀器”的房产税又再次引发讨论,在限购令、限贷令频频加码的背景下,房产税是否也应扩大范围?
渝存量征收并无新意
据当地媒体报道,重庆市房产管理部门根据2011年一季度交易水平测算,今年重庆主城区交易应税住房将接近万套,加上3400套存量独栋住房,初步测算应缴纳房产税逾亿元人民币。
“存量房征收”的字眼让人不禁联想到房产税征收范围的扩大,增量扩大至存量一直是外界公认的发展趋势。但是,重庆对存量独栋住宅开征房产税的消息并无新意。早在今年1月公布的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中,第四条就明确规定,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所以说,存量独栋商品住宅纳入征收范围并非新闻。
另外,重庆版细则的第十五条还明确,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期限为每年的10月1—31日。也就是说,下月起今年应征的房产税开始“清缴”,这也是早前规定。
不过,曾被期许为 “调控第一杀器”的房产税仍然牵动业内外,消息传出,星星之火却引发了各种关于房产税扩大的猜测和争论。同为房产税试点城市的上海首当其冲。
对此,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日前回应称,上海版房产税和重庆版房产税无必然联系,是否会调整由中央决策部门决定,目前没有变化。据今年1月31日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布的房产税征收管理的细则,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房产税锋芒不敌限购
曾经被外界认为是 “房价第一杀器”、“调控核武器”的房产税,在重庆、上海两个试点城市相继公布实施细则后被质疑“过于宽容”。税率低、范围小,使得一度测算出上海全市所收房产税买不到市郊一套房的结果。而且,在限购令的威力之下,房产税的调控作用难以显现,锋芒明显不敌限购。
中国指数研究院最新的重点监测城市成交数据表明,今年1-39周,苏州、广州、天津、深圳成交面积同比2010年上涨,其余皆下跌。其中,两个房产税试点城市皆现跌势,重庆跌幅领衔所有监测的重点城市,高达32.51%,上海同比下跌0.56%。
早在今年5月,房产税改革时满4个月,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曾表示,重庆楼市已出现三大变化:一是开发商造高档房的积极性明显下降,90平方米以下房屋开发量增加20%;二是高档房的销售量下降30%;三是高档房销售价格下降10%。但他也同时强调,这些效果并非房产税政策单独在起作用,而是房地产综合调控的效果。
对于两个城市楼市形势的变化,陈晟也认为,房产税只是其中一个影响因素,而且并非主要因素,上亿元房产税相对于土地出让金来说微乎其微,限购和限贷的影响远大于它。
德佑地产研究主任陆骑麟则向记者表示,沪渝两地的房产税政策都是对外地人更为严苛,但是限购令下,外地人已经没有了买房的资格,何来纳税一说?并且,税率较低,征收范围有限,还有多项免征条件,再加上前期的炒作和消化,房产税正式推出后的效果已经很弱了,因此逐渐遇冷沉寂。他还笑称:“很多人恐怕都已经忽略有房产税这项政策,重庆这次重提,倒是让买房人警觉起这一成本支出。”
专家
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房产税作为一个长期税种是明确的,在土地出让金减少后将成为地方重要财政来源。需要重申的是,房产税不是房价的调控手段,它的出台不是为了打压房价,而是出于税收平衡和结构性调整的需要。目前房产税还仅仅停留在试点阶段,真正扩大到全国仍有时日,至少3年内不会大面积推广。一方面是因为需要等待试点效果,确定最佳模式;另一方面,当前统计和估价的系统还不完善,给房产税的征收带来技术问题。
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姚玲珍:从新增到存量,有一个“分步走”的过程。试点之初,考虑到民众有一个接受过程,房产税的税率和范围都很有限,但其社会意义在于,终于对个人住宅的保有环节开始征税了,是税制的完善。一般来说,房产税收包括开发环节、交易环节和保有环节,过去我们独缺了保有环节。长期来看,房产税必然会扩大到所有存量商品房,否则,也有违公平。出于民众的接受度和税负水平的考虑,上海0.4%和0.6%的税率也远低于国外1%至3%的一般水平。但是,国外房地产市场已经成熟,二手市场占据多数份额,开发环节税收几乎没有了,购房者只需承担交易和保有环节税收。算上开发环节,我国民众房产税总负担并不低。
德佑地产研究主任陆骑麟:房产税的效果随着扩大的所有存量房和全国其他城市,其效果将不容小觑。不过,无论是征收城市的增加还是存量房的纳入,房产税两个层面上的扩大都面临多重阻力。首先,房产税的征收势必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地楼市,各地地方政府的推动力不强,即便是上海这样的房价过高城市,出台的试点方案也是不痛不痒。其次,我国民众的税负水平已经很高,新税种的出现可能引发民怨和抗税心理,也给房产税的扩大带来困难。征收范围小、税率低,房产税的效果就很小,但如果大范围、大额度地征收,效果明显了,却也有副作用,制定科学、精准的征收方案十分重要。(记者 俞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