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昨日公布《佛山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11-2020)(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市民意见。记者获悉,规划范围为除顺德外的其余四区;规划提出,最迟到2020年,佛山将基本实现中低收入家庭户均租住或拥有一套住房,实现保障性住房覆盖率15%~20%的目标。
总体目标
以公租房廉租房的租赁体系为主
10年后基本实现中低收入家庭有房住
规划提出未来10年佛山住房保障总体目标——大力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大力推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形成覆盖至中等偏下收入群体,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多层次的、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与过去公布的住房保障规划不同,此次没有提出经适房的建设目标计划。该局保障住房科室相关负责人证实,经适房建设将逐渐淡出佛山的保障房体系,未来10年内佛山的保障性住房将以公租房和廉租房的“租赁”体系为主。
根据规划,总体目标将分为三个阶段逐步实现。
2011~2012
第一阶段
基本解决现有在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开展大规模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作。将目前全市的住房困难标准从目前的12平方米以下扩大到15平方米以下。
“在这一阶段,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入常规工作状态,对新增的廉租住房申请户做到当年列入计划,第二年发放租赁补贴或根据实际情况安置住房。对于双特困户申请廉租住房做到当年申请,当年解决。”相关负责人透露,最快在明年,随着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完成将及时开展分配工作。
2013~2015
第二阶段
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逐步扩大保障覆盖面及保障性住房覆盖率,逐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符合规定条件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至“十二五”规划期末,力争使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10%~15%。
2016~2020
第三阶段
形成比较完善的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中低收入家庭户均租住或拥有一套住房,实现保障性住房覆盖率15%~20%的目标。
相关负责人透露,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0%的目标是根据上级文件和佛山实际情况制定,该数据是以佛山家庭数量为衡量标准,目前佛山保障房覆盖率不足5%,如果覆盖率达到20%意味着未来有两成家庭可以纳入保障房体系。
重点关注
保障对象:满足条件外来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畴
今年佛山兴建的保障房大多数以公租房为主。而本次公布的规划显示,将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群体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保障的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就业地居住满一定年限、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这是佛山首次对纳入公租房体系的外来工提出了具体的界定标准。
规划还提出,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单位,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政府批准,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纳入当地政府公共租赁住房规划计划统一管理,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和产业园区,可以由企业等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新建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公共租赁住房对不同群体原则上实施不高于市场租金的级差化租金。按照不高于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平均租金的80%和住房困难群体的收入水平分层次确定。具体标准由各区制订并原则上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土地保证:保障房用地优先供应
未来十年内覆盖率达到15%至20%的目标如何实现?规划提出,在用地方面要把相关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予以优先供应、重点保障,同时加大对各类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收回土地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规划还提出充分利用单位自有用地拓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渠道。其他方式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并将所建公租房的租金水平、套型结构、建设标准和设施条件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等要求。
资金保障:土地出让净收益固定比例建廉租房
在资金保障方面,规划提出,全市年度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的建设,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资金由区(镇)政府专项划拨,公共租赁住房除通过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外,大力鼓励通过向房地产商进行招商[简介 最新动态]引资及银行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释疑:为何没有每年具体保障房数量?
与过去公布的保障性住房规划不同,记者留意到该10年规划中并未具体列明佛山今后每年要兴建的保障房具体数目。对此,相关负责人解释,由于规划年限达10年,因此未能一次性具体列明。
“但我们每年会做好住房困难家庭住房调查,了解住房困难群体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的需求情况,摸清数量,制订分年度实施建设、保障计划。”该负责人解释说。(记者 陈昕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