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我市提高低收入家庭申请经适房的收入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可申请经适房;同时还放宽了公租房、限价房的申请准入条件,确保保障型住房政策落到实处。
据了解,目前我市正在进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全市现有城镇家庭129.4万户,长期外来务工人员110万人;按照省政府23%的保障率计算,我市需完成调查登记41万户。在调查中,存在时间紧、人员不足、调查门槛偏高、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分散不利于调查等问题。
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完成,经市政府同意,市房管局进行了进一步安排部署,要求各区县、开发区领导亲自安排调查,层层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调查不遗不漏;区县政府安排街办、乡镇和社区,对辖区内住户以及单位,不论户籍情况,均要入户调查,特别是对驻地各类企业务工人员进行上门服务。开发区对驻区企业逐一调查登记,也可要求驻区企业自行登记上报后再审核汇总。
据悉,我市提高了申请经适房的收入标准,由此前的家庭人均月收入1030元,提高至1080元。同时,放宽了准入条件,对于住房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凡持有暂住证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满足其中之一,均可纳入公租房保障范畴。单身申请限价商品房的年龄限制,也由年满30周岁调整为年满25周岁。(记者 朱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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